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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检察机关依法决定对孙永先立案侦查

2017-07-11 11:05 | 未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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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消息,日前,经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佳木斯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牡丹江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孙永先(副厅级)以涉嫌行贿罪、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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