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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改要推动政企分离

2018-01-18 10:12 | 新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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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传统盐业管理模式备受诟病的原因有三点:一是产、运、销等环节实行严格管制,产要生产证,运要准运证,销要批发证;二是实行产销隔离、区域限制,生产者不能参与销售,区域之间不得流通;三是政府定价机制。结果是:生产企业不能直接参与市场,导致打造品牌及创新积极性不高,同质化严重;批发企业“皇帝女儿不愁嫁”,富余人员多、效率不高,服务意识普遍不强;销售者没有选择,产品只能是那几样。总之,无论供给质量还是供给效率,都远不能满足消费者的多元化需要。对此,国务院2016年4月印发了《关于印发盐业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希望通过改革来强化盐业资源有效配置,进一步释放市场活力。

从效果看,市场定价机制贯彻得最好,传统专营条件下的高利润率已不复存在,开放产运销取得重要进展,盐企可以“一条龙”式参与各种环节。至于打破区域限制,则稍显滞后。过去一年,多地发生了“扣盐事件”,甚至出现盐企状告地方盐务局的案例。究其原因,在于政企没有实现彻底分离,仍然存在地方保护主义。按照发改委的要求,2017年底,各省(自治区、市)应完成盐业主管机构与盐业公司的分离,彻底打破食盐不得跨省经营的地方保护屏障。但在很多案例中,“扣盐事件”的主角都是盐务局,反映了其作为改革对象的不适感。此外,盐务局可下设到县区一级,事关很多人的饭碗,破局难度可想而知。

政企分离、各司其职,盐业改革进程才会加速。早在2017年5月,31个省(自治区、市)已全部出台改革实施方案,力图推动建立新的盐业监管体制。其中,实现政企分离的一个切入口,就是撤销盐务局,保留管理职能,并入其他部门。例如,山东就出台改革措施,明确将原由盐务局承担管理和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分别划给该省经信委和食药监管局。另一个比较有代表性的是四川省,对盐务局的行业管理职能、食盐质量安全管理与监督职能、执法职能等分流,保留省盐务管理局的牌子,在省经信委挂牌,按照“考调招录一批、离岗待退一批、培训转岗一批、协商解除合同一批”的方式,对现有执法人员进行分流安置。凡此种种,都将政企分离的重心放到盐务局上,通过进一步裁减和分解功能,有助于打破分区垄断,真正实现自由竞争。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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