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已完成征求意见稿,近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要求养老机构提供通信服务,通过电话、网络等不同通信手段,协助老年人联系相关第三方。服务人员应使用礼貌用语,对老年人及来访者信息保密。生活照料应配备能提供相应服务的环境和设施设备,环境安全,注意保护老年人隐私。 中国已经进入银发社会,老年人口已达2亿多人,且还在与日俱增, 养老需求十分旺盛与迫切,老龄产业成了“朝阳产业”,嗅到商机的资本纷纷进入养老产业。毋庸讳言,目前的养老服务行业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有养老院收取老人巨额押金,如养老机构结构失衡、服务滞后等问题。这些与对养老院服务质量缺乏相应监管标准、养老机构泥沙俱下有很大关系。 制定《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的目的就是要规范养老机构服务,保护老年人权益。《征求意见稿》要求养老机构宜与有资质的外包服务机构签订协议,并建立监督退出机制;要求养老机构应公开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要求养老机构活动场所应布置合理,清洁整齐;要求养老机构所有提供服务的人员应按照法律法规及行业要求持证上岗,并掌握相应的知识和技能等等。其目的都是为了提高养老机构服务质量,促进养老机构规范化运行,最终保护好老年人权益。在通信服务方面,《征求意见稿》提出,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为老年人提供通信便利的服务。要求养老机构应配备通信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电话、网络。 现在很多老年人并不会使用网络进行通信,但仍然有一些老年人会通过网络与外界联系,也会通过网络进行购物、娱乐等,《征求意见稿》将网络纳入通信服务之中,体现了网络时代背景下对老人的深切关怀。养老机构为老人配备网络,方便了老人生活,还能促使容易与社会隔绝的老年人了解社会、拥抱世界,能够方便与丰富老年人的生活。从这一个细节可以看出《征求意见稿》的周到与细腻及体现出了对老年人的人性化关怀。 要让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就需要为他们营造良好的养老环境,促进养老机构提高服务质量,让养老机构规范运行,就尤显重要。而完善相关制度,制定相应标准,则迈出了保障在养老机构养老的老人权益的重要一步。但制定了相应标准,还需要对标准与制度进行强有力的执行,只有这样,才能让相关标准真正成为养老机构的行动准则,才能让老年人更有尊严地生活。 养老服务国家标准上路,标志着社会化养老按下“快进键”。“关心老人,就是关心自己”,这种关心更应该体现在制度与体制层面上。眼下,社会化养老体制机制建立不久,公办与民办养老机构建设速度恐一时还赶不上老龄化速度,无论是从“夕阳产业”的健康发展,还是从激发“银发经济”的活力,都必须在体制机制上创新改革,不断探索与时俱进的养老之路。“国标”将是一个新起点,将引领规范养老服务与创新养老模式一起前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