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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最低工资明年有望再涨 已先后15次调整提高

2017-10-16 15:49 | 新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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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资明年有望再涨 四川最低工资已先后15次调整提高

尽管是只有十多个人的小微企业,创业大学生李想峰仍和每位员工签署了劳动合同,这是他在劳动法律法规进企业的普法宣传培训上学到的,“这对企业和员工都好。”

作为劳动大省,四川一直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上下力气。四川省人社厅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底,全省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4.5%,比2012年底提高6.2个百分点。同时,全省签订工资集体协议8.1万份,覆盖企业26万余家,覆盖职工1119.7万人。

提低控高全省最低工资标准15次提高

1995年,四川开始实施最低工资制度,目前已先后15次调整提高。在省人社厅劳动关系处处长陈泉看来,最低工资标准是政府调节企业工资分配,保障劳动者特别是低收入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权益的重要手段。

2016年,省人社厅下发通知,明确今后一段时间内,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由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改为每两年至三年至少调整一次,同时建立最低工资标准评估机制。

2016年、2017年,经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讨论,全省暂时不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目前,四川现行的最低工资标准是2015年7月发布实施。

同时,陈泉透露,目前全省正在开展评估调研,拟在2018年调整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并将于7月1日前公布新的标准。“政府一旦制定并出台了新的标准,作为用人单位必须不折不扣的执行。”

提低以外,控高也在进行中。在制定标准上,据省人社厅副厅长李强介绍,四川参照中央改革精神,制定印发了国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统一规定省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结构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三部分组成,并规定省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年度薪酬总水平,不能超过上年度省属国有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0.4倍。

目前,全省省属国有企业负责人2015年度薪酬也已考核兑现完毕,改革后人均薪酬为35万余元,降幅达8%。个别省属金融企业负责人薪酬下降幅度更大,达78%。

规范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4.5%

来自巴中的农民工王大列记得,自己签订的第一份劳动合同是在2014年,至此,这位在建筑工地上干了20多年的中年人,终于觉得自己有了保障。

这五年来,针对小微企业、农民工较集中的企业,全省开展了劳动法律法规进企业的普法宣传培训活动,指导企业推行简易劳动合同示范文本,劳动者的就业稳定性和就业质量得到提升。

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底,全省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4.5%,比2012年底提高6.2个百分点。

集体合同和集体协商制度也在推进。截至2016年底,全省集体合同签订率达90.5%,比2012年底提高了3.2个百分点。其中,全省签订工资集体协议8.1万份,覆盖企业26万余家,覆盖职工1119.7万人。

推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

建成“劳动关系创新实践基地”1个,开展实践课题研究成果3个,这是在过去几年间,作为全国规划的六个“部省共建”试验区之一,成都市新都区在建设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上,做出的成绩。对此,新都区也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授予“劳动科学研究所新都科研实践基地”。

事实上,为探索完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体制机制,有效预防和化解劳动关系矛盾,过去五年,四川一直坚持“部省共建、省市共推”,积极推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建设。以期通过此,探索完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体制机制,逐步实现劳动用工更加规范,职工工资合理增长,劳动条件不断改善等目标。

眼下,全省还在成都市高新区、武侯区陆续启动了省级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建设工作,力求通过先行先试、实践探索,积极为全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建设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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