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全国首家互联网法院——杭州互联网法院正式揭牌成立。杭州互联网法院探索用互联网方式审理互联网案件。当事人足不出户,点击“杭州互联网法院诉讼平台”(www.netcourt.gov.cn),便能享受“网购”般便利的诉讼服务。起诉、立案、送达、举证、开庭、裁判,每个环节全流程在线,诉讼参与人的任何诉讼步骤即时连续记录留痕,当事人可以“零在途时间”“零差旅费用支出”完成诉讼。
能审哪些案件
2017年6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杭州互联网法院的方案》。8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了该方案,明确依托杭州铁路运输法院,试点设立专门审理涉互联网案件的杭州互联网法院。
杭州互联网法院集中管辖杭州市辖区内基层人民法院有管辖权的下列涉互联网一审案件:互联网购物、服务、小额金融借款等合同纠纷;互联网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利用互联网侵害他人人格权纠纷;互联网购物产品责任侵权纠纷;互联网域名纠纷;因互联网行政管理引发的行政纠纷;以及上级人民法院指定杭州互联网法院管辖其他涉互联网民事、行政案件。
8月18日的揭牌仪式结束后,杭州互联网法院在线审理了原告吴雪岚诉被告广州网易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和网易(杭州)网络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法官在网上审理,该案当事人分别在北京和杭州通过互联网参加诉讼,庭审时间不到20分钟便同意调解,大大节省了诉讼成本。
为何落户杭州
“在杭州点击鼠标,联通的是整个世界。”近年来,杭州不断厚植中国电子商务之都和国际商贸中心优势,在大力发展信息经济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国首家互联网法院落户杭州是应运而生。”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邵景腾说。
目前,杭州的信息经济对地区生产总值增长贡献率超过50%,已经成为经济增长的新引擎。阿里巴巴、网易、海康威视等互联网龙头企业蓬勃发展。杭州网站数量、B2B、B2C、C2C、第三方支付均居全国首位,云计算、大数据、移动支付、智慧物流等领域产业发展位居世界先进水平。
2014年底,杭州中院就成立了电子商务诉讼指导中心,探索解决涉网案件中出现的新法律问题,开发运营网上法庭平台,指导开展网上诉讼。2015年4月,浙江省高院确定由西湖、滨江、余杭三家基层法院和杭州中院作为电子商务网上法庭试点法院,至2017年5月1日,杭州的电子商务网上法庭已处理案件两万余件,为互联网法院的设立积累了实践经验。
设立有何意义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朱深远说,网络已成为人类生活的第二空间,正在改变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也正在刷新法律的概念、司法实践和公众对法院服务的要求。互联网的虚拟性、跨地域、在线化和去中心性等特征,对现有的法律理论和司法制度产生了巨大的挑战,当事人运用传统司法规则、诉讼方式解决纠纷成本高、流程长,法院需要为公众提供更为高效便捷的在线解决通道。
“互联网时代的纠纷,当事人各方跨越时空而存在,案件管辖弱化了住所、纠纷所在地等地域因素。”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于志刚说,这使得管辖权异议升级为几乎所有案件都要经历的标准程序,耗费诉讼参与人、法官的心神和精力。建设专门的涉网案件专业法院,可以降低诉讼差旅费消耗等成本,有利于法官投入专业力量钻研互联网案件,提高网络案件的审判质量。
打个比方,北京的网民如果因网购纠纷状告淘宝公司,可以不用到杭州来起诉,淘宝公司也不用派人到北京应诉。双方可以自愿选择由杭州互联网法院在网上审理。以前,此类案件,双方几乎都要提出管辖权异议,希望案件在自己所在地法院审理,以节省诉讼成本,这耗费了双方和法院很多精力,现在在网上就可以直接审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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