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十次主席会议25日在京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汪洋主持会议并讲话。
汪洋指出,政协全国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载体,专门委员会定期向主席会议报告工作是十三届全国政协加强专委会工作的新举措,有利于促进工作进展、交流工作经验、提高工作质量。十三届全国政协以来,各专门委员会紧密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在继承发扬过去优良传统的基础上,勇于开拓进取、积极探索创新,工作呈现新局面,为推动政协工作高质量发展发挥了基础性作用。
汪洋强调,做好专委会工作,一要加强学习。深入持续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学习研讨活动,引导和督促专委会委员及所联系界别委员加强理论学习、时事政治学习和相关业务学习,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二要履职尽责。专委会工作要突出双向发力,既要在提高调查研究质量、增强议政建言能力上下功夫,也要在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上下功夫,在协商议政中加强与各界别委员的沟通,解疑释惑、宣传政策、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寓政治引领于协商议政之中,增进各界委员的理解、认同和支持,更好发挥政协作为统一战线组织和国家治理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作用。三要加强自身建设。扎实抓好专委会分党组建设,加强专委会中党员委员的思想引领和履职管理,发挥委员在本职工作中的带头作用、政协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和界别群众中的代表作用,特别是党员委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会议听取了经济委员会、农业和农村委员会、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工作汇报。审议并原则通过政协全国委员会主席会议工作规则(修订案)、秘书长会议工作规则(修订案)、专门委员会通则(修订草案),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调整名单和有关人事事项草案。上述草案将提请第四次常委会议审议。
全国政协副主席兼秘书长夏宝龙等分别就有关议题作了说明和汇报。全国政协副主席张庆黎、刘奇葆、万钢、卢展工、王正伟、马飚、陈晓光、梁振英、杨传堂、巴特尔、汪永清、苏辉、郑建邦、辜胜阻、刘新成、何维、邵鸿、高云龙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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