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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创长江水质考核奖惩和生态补偿机制 武汉监测各区水质奖优罚劣

2018-01-29 11:04 | 新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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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第一次考核,没想到长江洪山区断面因为水质改善获得50万元奖励,真是意外之喜。但同时觉得压力更大了,千万别明年得个罚款,那就不好看了。”见到记者,湖北武汉洪山区环保局局长彭先桥说得挺实在。

武汉共有11个区。今年1月1日,武汉市环保局组织对长江跨区断面进行了水质监测,根据11个跨区考核断面的水质,对11个区开展考核。结果,6个断面综合污染指数较上游对照断面下降(水质改善),得到奖励50万元、100万元不等;而5个断面综合污染指数较上游对照断面上升(水质变差),分别扣缴100万元、200万元的生态补偿款。

此次考核的依据就是去年底出台的《长江武汉段跨区断面水质考核奖惩和生态补偿办法(试行)》。以往,长江武汉段水质只设置入境对照、出境考核等监测断面,对各区水质状况没有开展监测考核。长江流经武汉的过程中,水质上升或下降的责任是上游还是下游、左岸还是右岸,得不到全面反映。为客观准确反映长江武汉段水质变化情况,明晰沿线各区权责,武汉市环保局根据长江武汉段区界和岸上的实际情况,按长江上下游、左右岸的关系,科学设置了13个监测断面,对各区的综合污染指数进行考核,奖优罚劣。

在水质优良的情况下,武汉实施市域内跨区断面水质考核奖惩和生态补偿机制,这在长江经济带特大城市中是第一个。

各区的水质目标均为Ⅲ类,翻看各区的“成绩单”,除一个断面水质为Ⅲ类外,其余均为Ⅱ类,均达到了水质目标。不过,这还不够。按照新的考核办法,各断面的“考试科目”包括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氨氮和总磷4项,算“总分”时,“综合污染指数变化情况”为正数的,得到奖励,为负数的,会被扣钱。

“虽然奖金不算很多,但对各区来说,这个导向非常重要,各区的主要领导作为河湖长,压力就更大了。”洪山区水务局局长金桥说。根据《办法》,考核将按“单月监测、双月核算通报、年度算总账”的形式进行,由武汉市环保局实施。年度考核结果报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等部门,作为相关区绩效考核依据。

中央对长江经济带定下“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总基调,中央环保督察强力推进,各级政府高度重视长江保护。在武汉,区委书记带头巡江,市领导不定期暗访并“随手拍”,成为常事。1月10日,洪山区连夜召开大会,梳理辖区内环保风险点,要求落实责任,定期整改到位。

“要保护好长江水质,目前还有很多工作要做,不可能一蹴而就。”金桥举例说,由于历史原因,洪山区有594个居民小区,尚有200多个没有实现雨污分流,只能逐年安排预算,逐步推进。洪山区高校众多,有37个大型校区,还有30多个没有实现雨污分流。目前正在探索“区校合作”,由高校与洪山区共担管网改造成本,加快推进雨污分流。

“长江大保护,需要持续投入,综合施策。考核办法进一步夯实了河湖长制,强化了区委区政府的责任,有利于推动各区及时解决问题,不断提高环境治理水平和生态环境质量。”武汉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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