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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养老新骗局:老人贷款买“仙丹” 背债又丢房

2017-11-10 11:02 | 新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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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秋萍的家里最近住进了不速之客,20多天,她抗议、报警,却始终无法将其赶走。对方的要求只有一个:要么还钱,要么卖房。

回到半年前,61岁的张秋萍本以为,自己遇到了健康与财富双赢的机会。2017年4月,她用房子抵押贷款了240万元,在北京新元盛业生物科技公司(以下简称“新元公司”)购买了号称“仙丹”的健康产品,而新元公司的承诺是,不仅代她还贷,每月还会再付她3.6万元。

这个项目吸引了北京不少老年人,但从今年七八月起,新元公司突然停止如约还贷和付钱了。每月数万元的债务袭击了张秋萍们,部分老人或遭遇暴力催收,或被迫卖房,而因为一些公证文书,有的房子甚至被低价过户了。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从了解案情的警方人士处获悉,北京目前有超过200人报案,新元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淑芳已被逮捕,截至10月底,涉嫌罪名暂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件仍在侦查中。

这不是北京今年首次出现类似案件。今年7月28日,中国青年报刊发报道《他们为何遭遇“以房养老”骗局》,其事件始末与张秋萍的经历非常相似:有人以投资返利、代偿本息等为诱饵,诱使老人进行房产抵押借款,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房屋买卖全权委托公证。最终高息不见踪影,老人的房子也过户给了他人。

买了能赚钱的“仙丹”

新元公司的客户来说,法定代表人王淑芳是他们再熟悉不过的了。

这个自称“痴迷研究生命科学”的女士,照片在公司官网几乎随处可见。据官网宣传,2007年,她发现了一种名叫“酵素”的物质的真正价值,此后喝了5年,“到40岁了还像二十几岁”,并且,从不运动却可连续爬120层楼梯,“创造了青春不老奇迹”。

2012年也是新元公司成立的年份,该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王淑芳持股98%。公司的酵素产品包括“酵素浓缩液”“消化酵素”等6款,官网称,这些酵素的推广,“将酵素从保健品级别提升到‘掌握人类生老病死的终极密码’级别”,其意义“不亚于100多年前为自由而战的辛亥革命”。

在公司的会所,面对暗访的电视台记者,王淑芳的承诺更为夸张。她说,这个技术“天下无敌”,“能把蔬菜水果变成仙丹”,效果超过“301、协和、哈佛、剑桥医院100亿倍、1000亿倍,你说1万亿倍它都不过分”。

事实上,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官网,这些宣称能“抗衰老、减肥、美容、治病、延命一次搞定”的产品,连保健品或药品的批准文号也查不到。

遭到质疑的还有产品的科学原理。一名生物学研究者告诉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酵素其实就是酶,是一种有催化功能的蛋白质,人体的确离不开它,但若口服,酶遇到胃酸会变性、分解,难以在体内合成设想中的物质,“意义其实不大”。

但许多购买者尤其是老年购买者,当时并不知道这些。

2016年4月,通过熟人介绍,张秋萍接触到了新元公司。她的家境并不殷实,一度与丈夫蜗居在5平方米的厨房里。上世纪90年代,他们终于分到北京北五环外的一套房,不到60平方米,丈夫那时已年近半百。

酵素似乎给了他们生活的另一种可能。这套产品主打健康概念,也为客户设计了一套诱人的盈利模式:在一定期限内,公司每月会支付购买者一笔钱,买得越多,付得越多;等到期满,公司还会在扣除实际消费额后,将原购买款如数奉还。

这些产品是论公斤购买的,以“酵素浓缩液”为例,其包装注明每天服用4次、每次10克,一个月下来就要1.2公斤,每公斤的价格是3750元。其他品种的价格各不相同。

多名受访者告诉记者,他们购买产品,有的是看中健康功能,希望能给自己或家人治病;有的则兼有理财意味,一次性购买数百公斤,以增加每月公司的付款,同时不领或少领产品,减少实际消费额。

付不起购买款怎么办?所有受访者均表示,新元公司推荐的办法之一是贷款,并承诺会代替他们偿还本息。受访者被介绍过多家民间借贷公司或个人放贷者,而抵押贷款,尤其是房屋抵押贷款,成为最有效的筹钱方式。

抵押房屋冒险背债数百万元

2016年的合作有惊无险,张秋萍以房贷款150万元,订购了400公斤“酵素浓缩液”。一年的合同期里,新元公司如约代还了本息,每月也支付她4.5万元。今年4月合同期满,她共赚了54万元,这些钱被用来还债,给老家的母亲治病、修房,解了燃眉之急。

“我也怕有风险,(第一年)赚了就行了,不做了,知足了。”张秋萍说,自己今年5月打算退出项目,但经不住劝说,便答应再贷款买一段时间。

张秋萍重新走了一遍贷款流程。对于这个经过,多数受访购买者的说法高度相似:先是被叮嘱不要告诉子女,“因为他们观念和我们不一样”;有的民间借贷公司工作人员,还会告知一套应对批贷的说辞,比如,不能说贷款是为了买产品。

接着,购买者被带到了北京市的几家公证处。按照他们的说法,公证处桌上已摆好一系列合同,他们没被允许仔细阅读,就稀里糊涂地签了字,而这些合同也没有给他们一份。

王淑芳的代理律师对此并不认同,她对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称,购买者有能力看懂合同,这么大一笔钱,他们应该对自己负责任,“签合同的时候,不看,是为什么呀?”“(出了事)不能说责任全是别人的,自己是被蒙蔽的。”

受访购买者出示的银行流水显示,在贷款到达他们账户的当天,这笔钱便转到了王淑芳之父王德立的账户上。王德立是新元公司的另一名股东,持股2%。

新元公司随后与购买者签订了一份《溢价回购合同》。62岁的赵哲云说,所谓溢价,指的是她用抵押房屋贷到的290万元,购买了773.3公斤产品,待一年合同期满,公司将以345.68万元的价格向她回购,比原价涨了19.2%。

其中,溢价的55.68万元将分12次按月预先支付,原值290万元则在合同期满后一次性返还,这也正好是房屋抵押贷款到期、须一次性归还本金的日子。

至于贷款的每月利息,《溢价回购合同》称,“为了购买产品而贷款所产生的利息”由新元公司偿还。赵哲云的月息是2.465万元,而贷款了350万元的袁丽敏,合同显示月息高达9.8万元,“一个月的利息,就是我一年不吃不喝的退休费啊”。

这无疑是一场冒险式的“赌局”:倘若新元公司守信,客户就可斩获远超银行利息和一般理财产品的收益;一旦反之,对于大部分老年客户来说,数百万元的贷款本息,足以压垮他们的晚年生活。

多数受访购买者坦言,他们原来也担心新元公司不守承诺,但公司租用的会所让他们打消了顾虑。会所共3层,号称6000平方米,位于寸土寸金的北京东三环亮马河畔,外墙金黄,门口高挂“新元会”招牌,“(到过的人)都会相信他们的,欧式风格,非常豪华,有时还组织沙龙、酒会,感觉公司很有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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