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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畏罪潜逃近20年的职务犯罪嫌疑人被缉捕归案

2018-09-05 09:23 | 中国廉政建设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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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乐山市峨边彝族自治县成功将潜逃近20年的犯罪嫌疑人张志雄抓获。这是乐山市监察体制改革以来追回的首个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
张志雄,男,1968年1月出生。1998年1月至10月期间,张志雄利用其担任出纳职务、掌握现金支票的便利,支取川南林业局产权交易部40余万元用于个人炒股。1998年12月,张志雄畏罪潜逃。1999年1月,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挪用公款罪对其立案侦查,同年11月,决定对其逮捕。
张志雄潜逃后,为“漂白”其身份,将名字改为张明,东躲西藏,先后在昆山、成都、西安、眉山等地打工,给追逃工作增加了难度。
今年7月,乐山市反腐败协调小组对张志雄追逃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由峨边彝族自治县纪委监委牵头,协调县检察院、县公安局,组织专班开展追逃。通过对原案卷材料的梳理分析,办案人员充分掌握了张志雄主要社会关系,量身制定追逃策略,利用其可能因时间久远、已放松戒备的弱点,重点围绕其亲友关系,有效运用调查侦查手段,多次排查对比,最终精准定位犯罪嫌疑人藏匿地点。
8月23日,峨边彝族自治县反腐败协调小组统筹组织,由县公安局抽调精干警力,一举将其缉捕归案。目前,犯罪嫌疑人张志雄已被羁押,后续案件调查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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