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央纪委公开曝光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其中温州市瓯海区商务局原党组成员、区粮食局原副局长戴伟忠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旅游的违纪问题,引起大家的广泛热议。
“我其实知道不应该带着家属一起出差,不应该通过下属公司派车送我去开会和报销这些费用,只怪我没有拧紧思想的总开关,换了新的工作岗位,总觉得有权不用是浪费。经过组织的教育,我才真正明白自己的错误。”面对调查,瓯海区商务局原党组成员、区粮食局原副局长戴伟忠满脸悔意地说到。因利用职务之便携家属一同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他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职。
案件回顾
2017年6月,戴伟忠等人到诸暨、江苏沐阳等地开展外储粮年度例行检查。戴伟忠利用本次出差之机,携妻儿同行,期间戴伟忠及其妻儿等人到诸暨五泄、南京中山陵、夫子庙等景区游玩。
“因为我们是自己开车去检查,当时我妻子和儿子想要顺路搭车去杭州,后来因故跟我们一起去了江苏等地。具体费用都是别人经手的,我只是把我正常出差标准内的费用拿回去报销了。”
2017年7月,戴伟忠利用到舟山参加会议之机,携妻儿同行,违规要求下属单位——区粮食收储有限公司租车并安排驾驶员开车前往。
“我去舟山参加会议,考虑到坐动车或公共交通去那边比较麻烦,我就让下属的粮储公司租车并让一名工作人员跟随保障,这次我也带上了我的妻子和儿子,顺便带他们去逛一逛。当初我想过要把他们的费用还给单位,但后来不了了之。”
经查,两次出行的费用开销,由戴伟忠拿回区粮食局报销的一部分,随行的当地区粮食收储有限公司代储点负责人支付一部分,剩余的都由其管理服务对象区粮食收储有限公司报销。在接受组织调查后,戴伟忠向区粮食收储公司退还两次家属外出费用4562元,并受到了应有的处理。
【执纪者说】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戴伟忠依然利用职务之便顶风违纪,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究其原因,既有纪律观念的淡薄,也有特权思想的作祟,想谋求特殊“福利”,占公家、他人的便宜,最终受到组织的严肃处理。这起典型案例给党员干部再次敲响了警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应从身边的案例中汲取教训,切实把自己摆进去,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坚持越往后执纪越严,真正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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