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涉案财物信息管理系统已全面推开使用。这是促进依规依纪依法审查调查的重要一环,也是纪检监察机关严格内部管理、防止“灯下黑”的又一重要举措。
涉案财物管理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纪检监察工作力度的加大,涉案财物数量大幅增长,暂扣、处置过程中的风险逐渐加大,管理难度与日俱增。为彻底解决涉案财物管理底数不清、账物不符、监管乏力、重复劳动等问题,2016年6月,中央纪委决定由案件监督管理室牵头建设涉案财物信息管理系统。
该系统依托纪检监察内网运行,分别设置了委领导、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部门、机关事务管理局、案件审理室和案件监督管理室5类用户,具有涉案财物登记、移交、保管、审理、处置、监督、查询等功能。通过该系统,将所有涉案财物信息纳入集中统一管理,确保每件涉案财物来源清晰,去向明了,轨迹可查,全程监控,实现了“情况明、数字准”,有效提高了涉案财物管理工作信息化水平。
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部门用户具有登记、移交、提请审理、处置等功能,对涉案财物进行登记,并将移交保管的财物信息推送给机关事务管理局,在系统中提交涉案财物处置意见,并将涉案财物处置结果录入系统。机关事务管理局用户具有保管、处置功能,通过核对财物与系统中信息后办理入库手续,负责办理涉案财物上缴国库等手续,并将处置结果录入系统。案件审理室用户具有审理功能,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部门提交的涉案财物处置意见审核把关,并负责将中央纪委常委会(办公会)对涉案财物的处置决定录入系统。案件监督管理室用户具有监督功能,通过掌握全部涉案财物情况、查看视频及相关文书、核对财物数量、预警提示等方式对涉案财物管理全流程进行监督。委领导用户可以查看分管部门全部涉案财物信息。
在制度设计方面,该系统采用一案一授权的方式,工作人员只有经授权才能在规定时限内具有操作权限。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部门、机关事务管理局、案件审理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相互监督,全程留痕。此外,系统还具有统计、分析等其他功能,可自动生成4种统计报表和9种分析图表,基本满足了涉案财物日常统计、分析工作需要。
据介绍,系统建设小组由中央纪委机关20多个部门组成。近两年来,经过广泛调研、梳理风险点、反复测试、不断完善,并在相关案件中进行全流程试用,该系统得以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全面使用。
为配合系统使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还制定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涉案财物信息管理系统操作指南(试行)》,对涉案财物管理工作全流程进行规范。
据悉,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将适时向社会公布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涉案财物处置情况,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下一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还将根据地方纪委监委涉案财物管理工作的需要,对系统进行改造,将该系统进行推广使用,从而实现全国纪检监察机关涉案财物数据的集中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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