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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纪委监委打出“组合拳” 不断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2018-06-05 10:37 | 人民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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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发现驻在单位管党治党方面问题798个,同比增长70.9%;主动发现党员干部违反党的“六大纪律”问题532个,同比增长137.5%;提出监督建议1076条,同比增长139.6%;向省纪委报送驻在单位班子成员问题58件次,同比增长87.1%;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3078人次,同比增长154.2%。
这一连串数据,是2017年江西省纪委41家派驻机构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聚焦主责主业中取得的“成绩单”。
派驻机构履职效能不断提升,缘于江西省纪委监委压实责任,在领导体制、调研帮带、考核激励、建章立制等方面打出的一套“组合拳”。
体制革新,找回“归属感”
派驻监督全覆盖后,派驻机构如何抓、如何管,如何发挥作用,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面临的一大课题。
江西省纪委监委从建设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环境出发,积极适应全覆盖改革要求,创新领导体制,强化省纪委监委对派驻机构的直接领导,把派驻工作纳入省纪检监察工作大局,推动改革制度优势不断转化为治理效能。
以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孙新阳为班长的新一届省纪委监委领导班子从履新伊始,就把加强和改进派驻机构工作作为重点课题来研究。班子成员带头与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逐一谈话,开展专项调研和政治家访,找准、摸清派驻工作情况和履职瓶颈。
为治有体,施治有序。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省纪委监委确定由一名副书记率一名常委分管派驻机构工作。“此举改变了派驻机构管理不直接写入班子成员分工,日常管理统筹不够的问题,为派驻机构工作稳步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省纪委监委组织部部长郑志军说。
此外,该省还明确由委组织部及其内设派驻干部处协助分管领导加强对派驻机构的工作规划、调查研究、调度通报等综合联系和沟通工作。重新调整了省纪委监委机关执纪监督室对口联系派驻机构范围,重点负责日常联络和业务指导。同时,推动各派驻机构单独成立党支部,纳入机关党委统一指导。
“管理体制顺畅了,我们更能集中精力把党章赋予的职责真正体现在派驻机构运作中。”驻省广播电视台纪检组组长周运柏深有感触。
融入帮带,一对一“开良方”
参加组务会、了解单位政治生态、与纪检组的同志谈话交心……自4月16日到驻省住建厅纪检组蹲点帮带以来,省纪委监委第六执纪监督室副处级纪检员徐超智整天忙得不可开交。
驻省住建厅纪检组与六室对口联系。根据近两年对派驻机构考核排名情况,该组被列为重点帮带单位。
5月3日,记者在该组采访时看到,徐超智正忙着整理半个月以来了解掌握的情况。他告诉记者,前不久,协助分管派驻机构的省纪委常委饶利萍带领组织部、六室相关同志“组团”到该组调研,进行面对面“会诊”“开方”。
“调研组的同志首先参加了他们的组务会。”徐超智说,在听取组里工作情况汇报、分析存在问题、研究改进工作的办法后,饶利萍要求组里的同志放下思想包袱,轻装前进。“情况要摸准,思路要厘清,士气要提高,每周要报告整改情况。”根据要求,徐超智留下来蹲点帮助工作。
除开展蹲点帮带外,该省还探索开展了“融入式”调研,进一步压紧压实对派驻机构的管理服务责任。
据省纪委监委组织部派驻干部处负责人介绍,开展“融入式”调研,分管领导分别参加组务会、收集意见建议、开展家访活动,与派驻机构干部同学习、同工作、同交流,在“领着干”中掌握工作情况,总结经验做法,纠正工作偏差,深入了解干部,推动派驻监督工作向“实”处发展。
“‘融入式’调研重点突出‘融入’两字。”饶利萍说,融入工作、融入问题、融入干部,先“融入”掌握情况,再“跳出”解决问题。我们归纳为“八个一”工作法,即一次基础工作扫描、一个阶段性工作报告、一次重点工作会商、一次干部交流发言、一次个性化点评、一户政治家访、一张调研情况登记表、一次调研情况共享。统计显示,像这种“融入式”调研,该省已开展50多次。
驻省卫计委纪检组组长罗聪明对“融入式”调研感受颇深。“调研组不仅带来了省委、省纪委监委的最新精神和要求,也带来了有力指导与热情鼓励,我们深感责任和压力。”罗聪明表示。
现场考核,树立“导向牌”
“我们致力于推动党员人数少、不设支委的党支部全部配齐纪律监督员,最大限度发挥监督作用。但从实际效果来看,我们在主动发现问题,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上还有差距……”今年2月召开的2017年度江西省纪委派驻机构考核会议上,驻省委组织部纪检组组长宋斌不遮不掩,主动查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
根据《派驻机构工作及干部年度考核办法(试行)》,该省将考核项目细化为23项具体指标,采取“在省纪委监委测评工作,在省纪委监委和驻在部门分别测评派驻省管干部”的方式,对派驻机构工作进行集中考核,逐一进行述职述廉,并接受省纪委监委领导、省委巡视办负责人、机关各部门、各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的民主测评。
“现场亮分,谁先进谁落后,一眼便知,逼着排名靠后的正视差距,奋起直追。”一名接受考核的纪检组组长感叹道。
“这一考核方式,结束了以往不对派驻机构工作专门考核的历史。”江西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委副主任潘东军介绍,不仅要考,还要用好考核结果,树立“凭德才用干部、以实绩看德才”的用人导向。目前已有11名工作业绩突出、考核优秀的纪检组长、副组长提任重要岗位。
考核成绩不好怎么办?该省规定:对年度工作考核排名靠后、成绩下滑较大的,由委领导对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提出整改要求。
“省纪委监委机关深化‘三转’,精简会议数量,为什么派驻机构年度考核会还要坚持开,目的就是通过考核强化派驻机构的主业意识,把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发挥好。”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说。
建章立制,形成“经验簿”
“我们将严格按照线索分析会确定的初核方案进行处置,同时请第四执纪监督室指导帮助。”近日,省直机关纪工委就一封信访件进行专题会商,相关负责人要求对照《派驻机构监督执纪工作暂行办法》,严格规范问题线索处置。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该省对照出台了《派驻机构监督执纪工作暂行办法》。《办法》规定了派驻机构在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审理等环节的权责、程序和时限,并明确各对口执纪监督室和有关业务室与派驻机构间的指导协调机制。
为防止派驻机构出现定性错误、处理畸轻畸重、程序违规等问题,该省还制定了《关于审理派驻机构立案案件的暂行办法》,2017年,省纪委案件审理室共对派驻纪检组报送的35件违纪案进行“节点式”审核把关。
像这样的制度,江西省纪委监委共制定了10余项,形成了一整套管人、管事制度体系。“派驻机构履职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一体化、全口径管理,才能确保改革‘红利’不断释放。”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委副主任肖德福坦言。
“派驻机构要在强化监督的政治性、战斗性、策略性上下功夫,发挥‘监督哨’作用,当好执纪‘尖兵’,为省委在省直单位‘站好岗’。”孙新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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