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北京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职责,严明纪律要求,实施“一清单两督办”,保证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顺利进行。
明确机构改革监督工作重点。北京市制定《关于认真履行纪检监察职责保证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顺利进行的工作方案》,明确重点监督机构改革期间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机构编制纪律、干部人事纪律、财经纪律和保密纪律执行情况,并把坚决纠正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机构改革的问题也专门列为监督重点。
严明机构改革期间工作纪律。北京市纪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联合印发《关于机构改革期间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的通知》,明确落实党中央和市委关于机构改革期间10项工作纪律要求。市纪委监委各派驻机构全面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强化教育提醒,划清纪律红线。驻市地税局纪检监察组组长与班子成员和部分干部职工座谈,了解思想状况,要求严格遵守各项纪律,坚决克服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机构改革问题,确保思想、队伍和工作稳定。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组长与民政局机关有关部门负责人谈话,明确纪律要求,确保严守各项纪律,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市委决策部署上来,顺利完成机构改革各项任务。
“一清单两督办”推进动态监督。建立机构改革专项问题动态清单,日常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定期上传北京市纪委监委监督工作信息化平台,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账管理,形成动态监督。与此同时,日常监督执纪问责以及围绕突出问题开展的“两个督办”一刻也不放松:对群众反映突出的典型问题以及重要在查案件进行挂牌督办;对发现问题较多的单位,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市编办等相关职能部门将适时组成联合督查组,进行现场督办。
下一步,北京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强化“一清单两督办”的日常监督检查格局,形成党内监督、国家监察、巡视巡察、派驻监督的监督合力,保证北京市顺利完成机构改革各项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