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自治区纪委通报了3起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问题典型案例。
案例分别是:融安县公安局泗顶派出所原所长韦昌飞利用职务便利充当涉赌人员“保护伞”等问题;融水苗族自治县公安局拱洞派出所原副所长覃荣基利用职务便利充当涉赌人员“保护伞”问题;田东县祥周镇联雄村党支部原党员彭少新设卡勒索过路费问题。
通报指出,以上3起典型案例,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败坏党员形象,削弱党的执政根基,必须坚决查处、绝不手软。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严守党纪国法底线,自觉与涉黑涉恶问题作坚决斗争。
通报强调,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全区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扫黑除恶的决策部署,全力以赴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对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问题,坚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要强化责任追究,对有黑不扫、有恶不除,导致黑恶势力坐大成势、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地方和部门,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责任,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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