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岁末,山东省济南市监察委的筹备工作已近尾声。然而,启航的号角尚未吹响,第一枪却已鸣起。2017年12月15日,正在筹备中的济南市监察委接到济南市公安局纪检委的报告:济南市公安系统干部刘玉坤为躲避审查,未经报告离家出走,去向不明,已初步掌握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
情况紧急,审查人员全力追查。2017年12月24日,刘玉坤在徐州被找到并随审查人员返回济南。2018年1月31日,济南市监察委正式对刘玉坤采取留置措施,刘玉坤成为济南市监察委成立后的“留置第一人”。
然而,此案在办理过程中却遇到了不小的困难。济南市监察委虽已初步掌握刘玉坤私设小金库的事实及公车加油卡私用的举报线索,但刘玉坤对具体违法违纪事实却拒不承认。此案如何突破?几位办理此案的监察委工作人员虽经验丰富却也一时愁眉不展。此案经指定由济南市历城区检察院管辖。2018年春节前夕,应济南市监察委之邀,济南市历城区检察院检察长刘建派出多年从事职务犯罪案件公诉工作的检察官谢文靖介入该案。谢文靖经审查后发现,刘玉坤作为所在部门负责人,凡事并非亲力亲为,小金库的设立、管理、公车加油卡的管理、使用等都离不开一个重要人物——内勤季敏。尽快对季敏展开调查是本案的突破点!该意见提出后,立即被监察委工作人员采纳,并迅速对季敏采取留置措施展开调查。几轮调查下来,季敏如实供述了和刘玉坤合谋,将上级每月拨付的公车加油卡内剩余燃油费套现后两人予以私分的事实。
经对相关证人及书证调查核实,2016年1月至2017年8月,两人共计贪污公车燃油费达11.4万余元。在充分的证据面前,刘玉坤终于供认了自己涉嫌贪污的犯罪事实。通过进一步的思想教育,刘玉坤又供述了自己利用职务便利,将外甥虚报为单位厨师、骗取社保费3.1万余元,以及多次将自家私车维修费用虚报为单位公车维修费用、骗取公款4.1万余元的事实。
2018年3月15日,此案被正式移送历城区检察院。承办此案的谢文靖凭借多年的办案经验,在对刘玉坤讯问时展开了一次有意义的谈话,站在刘玉坤的角度,向其分析案情,讲解坦白后在量刑时会如何从宽处理的规定,晓以利害,劝其认罪服法。当日,历城区检察院以涉嫌贪污罪对刘玉坤、季敏决定逮捕。
作为承办此案的检察官,谢文靖因前期已经介入调查,对案件事实及证据均已了然于胸,在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仅10天后,就以涉嫌贪污罪向法院提起了公诉。庭审过程同样非常顺利,被告人刘玉坤及季敏不仅认罪,且主动退出了全部赃款。
4月28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认定的事实和情节与公诉指控完全一致。被告人刘玉坤、季敏当庭表示服判,不提出上诉。济南市监察委的“留置第一案”至此落下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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