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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铲除“村霸”滋生土壤

2018-05-08 09:54 | 中国廉政建设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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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大事小情都不开会,都由佟锦彪一个人说了算。”在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房身村原村委会主任佟锦彪被查处后,媒体披露了佟锦彪作为“村霸”的一面。
随着查处的深入,佟锦彪借着村委会主任的职务便利,把贪婪的“黑手”一次又一次伸向村集体经济的“黑幕”被一一揭开。最终,佟锦彪被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容不得任何“村霸”行为的破坏。2017年6月,中央纪委专门督办了24件涉及“村霸”的问题线索;2017年8月,河北省通报曝光了3起“村霸”典型案件。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强调,把惩治基层腐败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坚决查处涉黑“保护伞”,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随着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和各地扫黑除恶行动的展开,“村霸”的生存空间越来越小。
“村霸”和村干部或合二为一或同上一条船,通过不正当手段插手工程建设、侵吞惠民资金等,获取非法利益
操纵选举,扩充势力,“村霸”披上村干部外衣。这些村干部“村霸”因手中握有一定权力,更容易造成人身攀附,形成势力。因此,村干部“村霸”背后往往都有宗族恶势力作支撑。
河北省定州市大辛庄镇泉邱二村孟玲芬以非法手段当选村委会主任后,“整个村就成了她的”。她安排多名亲戚担任村干部,敲诈勒索、殴打群众,骗取国家补助款,乱摊派集资,群众就连婚丧嫁娶、盖房子都要给孟玲芬上交所谓的“罚款”。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2017年打掉的一些宗族恶势力犯罪团伙更加典型。以南海区大沥镇东区城乡统筹办原副主任(曾任大沥镇东区沙溪社区党委书记)何某颜为首的宗族势力和以沙溪社区北约经联社社长谭某苏为首的宗族恶势力经常勾结渔利。这些势力中都有骨干成员在村“两委”任职,且自2011年以来,这些宗族势力均涉嫌“买卖”选票,通过行贿社区干部和村集体经联社干部操纵村(社区)选举、现金贿选,扶植村干部为其承揽村集体土地出租和发展商业项目提供便利。
插手工程建设、垄断农村市场、侵占惠民资金等是村干部“村霸”获取非法利益的主要渠道,恐吓、威胁是他们的常用手段,“敢怒不敢言”是一些村民的处境。
“大家都怕死他了,谁得罪了他,走路都要小心。”村民说的是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齐天庙村委会原主任罗英俊。他挪用扶贫资金、救灾补助金,盲目修路,致使村财亏损几百万元,更与村中吸毒人员李某某结拜为“兄弟”,为其提供“保护伞”。“不听话的,就想办法让他听话”。打骂加威胁,是李某某对付村民的“高压手段”。
村干部“变形记”也在上演。重庆市垫江县高安镇新溪村原党支部书记周礼亚最初在村委会主任岗位上踏实工作,办了不少实事。但自从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后,周礼亚变得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村内事务只有他说了才算数,大肆强买强卖,侵害群众利益。自称“万岁”的村支书——河南省漯河市舞阳县孟寨镇澧河村原党支部书张健国在任职伊始,尚能热心为群众办事,使一个“脏乱差”的村子变成了各项工作靠前的“明星村”,但后来私欲膨胀,成了不折不扣的“土皇帝”。
监管缺失是导致村干部“村霸”横行乡里的主要原因之一
近五年,中央财政仅投入专项扶贫资金一项就达2800多亿元。面对大量惠民资金投入,一些人不惜逞凶斗恶、铤而走险。
然而,村干部“村霸”之所以能够横行乡里,监管缺失是主要原因之一。村民自治并非意味着监督让位,可一些乡镇对农村的指导与监督并未到位,导致一些农村党组织软弱涣散,个别村干部变为“土皇帝”。
如在村民自治的重要环节——村民选举中,对候选人资格审查不到位,选票不公开透明等情况时有发生。北京市密云区王晓雷靠盗采砂石发家,为了当上村委会主任,他直接通过贿选等手段,迫使村民投票给他:“你选我一人50块,一家三口给你150块钱,如果不选我就砸你家玻璃。”
个别地方监管缺失,对村干部的“村霸”行为客观上造成放任,一定程度上助长了村干部“村霸”的嚣张气焰。甚至一些上级部门视而不见,同流合污,为村干部“村霸”大开方便之门。比如孟玲芬就没有通过村民选举,而被镇政府直接任命为村务管理小组组长,实际上行使村委会主任的职权。更严重的是,个别村干部、乡镇干部甚至是执法部门人员为“村霸”充当“保护伞”,从中进行利益交换。
对“村霸”行为露头就打,加强村级党组织建设,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
近年来,各级各有关部门深入开展集中整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问题,坚决铲除村霸“保护伞”,取得明显成效。
安徽省纪委专门下发《关于在扶贫领域专项整治中重视做好“村霸”和宗族恶势力问题整治工作的通知》,开展“村霸”和宗族恶势力问题专项整治,建立“村霸”和宗族恶势力专项整治报告制度,坚持抓早抓小、露头就打,对背后隐藏的腐败问题深挖严查,并将整治情况、监督检查结果纳入全省年度政风建设考核内容。全省各地严明换届纪律、严格资格审核、严厉打击霸选贿选行为,坚决防止“村霸”和宗族恶势力混入村(居)干部队伍。
巡视巡察“千里眼”挖出“村霸”。福建省安溪县等地从今年开始,通过抽调公安干警力量,将查找黑恶势力背后的腐败问题特别是扶贫领域“村霸”作为巡察重点,目标直指“村霸”及其背后有法不依、有规不守等乱象,对那些横行乡里、欺压贫困户的黑恶势力果断“亮剑”。
福建省华侨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赖诗攀认为,按照“露头就打,不露头就深挖”的原则,对“村霸”及其背后的“保护伞”加大惩治力度,形成强烈震慑,将有效维护基层自治的公平和正义。同时,应坚持破立结合,加强和巩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着力提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治理水平,实行民主决策、管理、公开、加强监督等方式,释放农村基层组织、社会组织和村民个人参与管理的热情。
不少专家认为,落实农村基层民主,特别要在选举工作中,突出整治采取贿赂或者暴力、威胁等手段操纵农村“两委”换届选举的行为,加强对农村“两委”换届选举的指导监督,确保把那些德才兼备人员选进“两委”班子,这是整治“村霸”的组织保障。
把监督关口下沉到村级组织。一些地方在镇、村设立监察组织,打通监察监督“最后一公里”,无疑对农村的党风廉政建设有非常大的帮助。可以预见,随着监察体制改革的推进,农村监督缺位问题将有望得到有效根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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