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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吉首一公司出纳10年挪用公款1219万

2018-04-13 10:50 | 中国廉政建设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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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担任某网络公司出纳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挪用公款1219万元,其中转账864万元用于网络游戏。近日,湖南省吉首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公职人员挪用公款案。该案庭审后当庭宣判,被告人瞿某某犯挪用公款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
据悉,这是湘西州首例监察委员会移送职务犯罪案件。鉴于该案意义重大,吉首法院院长周勇担任此次庭审审判长,吉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印道波出庭支持公诉。州、市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单位代表、监察委员会工作人员180余人观摩了案件庭审。
据查,2008年1月至2017年11月,瞿某某在担任州某网络公司出纳期间,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多次从公司的中国银行户口挪用公司公款人民币1219万元,其中转账864万元用于完美国际、御龙在天经典版等网络游戏。为应付审计检查,瞿某某于2008年底伪造了“中国银行吉首分行业务公章”,多次制造假银行询证函、假对账单等单据。
法庭审理认为,被告人瞿某某身为国家事业单位委派到国有参股公司从事出纳工作的人员,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其法定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被告人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具有自首情节,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宣判后,被告人瞿某某当庭表示认罪、悔罪,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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