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助扶贫资金,直接关系到低收入群众的切身利益,一分一毫都不能乱动,但一些领导干部尤其是基层干部却频频将手伸向扶贫领域。而“动奶酪”的结果,自然是“挨板子”了。近期,义乌市就查处了一起基层干部优亲厚友,将困难群众的“救命钱”拿来“救济”了自己人的违纪案件。
2016年,义乌市北苑街道慈善协会对困难群众进行救助时,柳二村党支部书记杨某、支部委员兼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杨某某利用申报的职务便利,在认定核准并申报困难户过程中,慷公家之慨,送私人之情,将不符合救助条件的村干部的亲属或朋友纳入救助对象,达11人之多,总计违规骗取救助资金6400元。2017年12月,北苑街道纪工委给予杨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杨某某党内警告处分,违规骗取的救助资金予以追缴,并扣发两人2017年度薪酬。2018年3月,浙江省纪委对这起扶贫领域违纪案件予以全省通报。
执纪者说: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上述案例涉及金额虽然不大,却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是人民群众最痛恨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必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让扶贫帮困资金真正惠及困难群众。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身处扶贫脱贫一线基层党员干部要以此为戒,不论职务大小,都应心怀戒畏,行有所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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