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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精准“猎赖”执行警务室功不可没

2018-08-21 09:12 | 人民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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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53岁的李连祥与55岁的刘毅两名警官,都会到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上班,他们上班的地方叫执行警务室。
执行警务室与两位警官的故事,用东丽区法院副院长贾树槐的话说,一天都说不完。贾树槐说,执行难重点在于找人难、寻财难、控制难、打击难,四难一度成为破解执行难的堡垒。为此,东丽区法院借鉴外省市法院经验,结合自身实际,与公安机关沟通,借力其大数据、信息化,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与打击拒执犯罪精确对接。2017年9月,执行警务室在东丽区法院成立。
执行警务室职责明确:负责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集中受案及协调,形成案件线索移交的无缝对接;负责接收当事人对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控告材料;对民事执行工作中出现的阻碍执行、抗拒执行等妨碍执行行为,负责联络、调度接警及出警工作;架设网络专线,实现“大数据”信息资源共享。负责协助对长期下落不明的被执行人或其所有的车辆等财产采取临时查控措施;负责协助查询被执行人及其家庭成员有关信息。
到岗人员必须是精兵强将,这让李连祥与刘毅成为最佳候选。前者来自东丽公安分局法制支队,参加工作32年,在法制部门13年;后者来自东丽公安分局打击犯罪侦查支队经侦大队,曾与法院执行工作配合默契。
不久,执行警务室威力初显。十几年前,被告人周某驾驶摩托车将行人李某撞成重伤。东丽区法院判决周某赔偿医药费、务工费等8万余元。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周某失踪了。由于之前其已与妻子离婚且属净身出户,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陷入僵局。
李连祥与刘毅到位后,将被执行人周某的查找列入工作计划。去年11月他们发现,消失多年的周某有返回天津的交通记录,而且回到天津后,没有再次外出的记录。于是,二人迅速将这一重大线索反馈给执行法官,双方密切协作,终于找到周某,迫使其履行了赔偿义务。
今年4月,一对夫妻办理离婚后,女方尚欠男方一笔3万元的执行款。虽然数额不大,但是在执行阶段女方失踪。执行法官将案件资料提供给执行警务室,通过查询公安大数据,女方目前所在单位的详细情况被迅速调取。根据线索,执行法官顺利找到女方,经沟通,女方最终给付了执行款。
7月18日,李连祥查询公安系统大数据网络平台发现,被执行人张某使用身份证在某宾馆登记了房间。20分钟左右,执行法官便带着法警将张某拘传到执行局。当天,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
一年的工作接触,李连祥对法院执行工作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他说:“法院执行工作不容易,我们要力所能及地做好份内事。”而认真负责、专业细致,是东丽区法院院长蒋亚辉对两位警官的评价。
截至目前,东丽区法院执行警务室利用公安大数据查询各类信息1100余人次,出警200余次,拘传118人,司法拘留52人,协助追究拒执犯罪案件5件5人,协查机动车35辆,及时化解处置执行突发事件两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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