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收钱胆怯”到“来者不拒”前后用了不到三年时间,这连我自己都很错愕。短短三年间,我22次收受工程建设单位的贿赂,严重触犯了法律。回顾我堕落的轨迹,看似偶然,却蕴藏必然。2014年7月,我被任命为郑州铁路局洛阳工程指挥部安全质量科科长,派驻并负责宁西铁路南阳段工程建设的安全质量监管。带着欣喜与使命走马上任,谁料到这却是我走向牢房的开始。 “没有警钟长鸣,没经受住金钱诱惑,这是我走向犯罪的诱因。”我任安全质量科科长后,由于项目大,人员少,我只顾整天带着人在工地检查,却没把提高廉洁意识当回事,更没有制定相关措施来防范廉洁风险。单位多次组织警示教育活动,那些惨痛教训却没能让我引以为戒,指挥部领导和我谈话时“不要工程完工之日就是落马之时”的告诫,更没在我心里敲响警钟。 “思想上的松懈,人生观、价值观发生扭曲是我堕落的根源。”2014年10月,中铁六局宁西二线七标段在南阳市桐柏县淮源车站附近施工,由于工人操作不当,将当地电缆挖断,导致该县大面积停电,造成严重经济损失。为息事宁人,施工方送我10万元,让我帮其化解此事。本来想把钱退回去清清白白做人,可后来一想,我替施工方协调、处理、瞒报,收点“好处”也属应该,更何况这点钱与承包利润相比只是九牛一毛,自我安慰让内心曾得到短暂释怀。随着宁西铁路南阳段的全线动工,安检、质检任务越来越多,施工方为加快进度,躲避检查,6万、3万、5万……一次次的“糖衣炮弹”完全让贪欲蒙蔽了我的双眼。 今时今日,悔恨占据了我的内心,我辜负了组织培养和家人期望,将本来美好的前程毁于一旦。通过反思,我认识到放松对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是危险的,人一定要做到警钟长鸣、敬畏法律,抵制不良诱惑、纯洁自身心灵。现在想来,人的一生也是一项巨大工程,也需要严格安检和质检,才能走好每一步。现在,我用自己的惨痛经历作为深刻教训,用我的真诚悔过警示后人。未来,我将用行动洗涤灵魂,用感恩回报社会。 忏悔人:王洪江 原任职务:郑州铁路局洛阳工程指挥部安全质量科科长 触犯罪名:受贿罪 犯罪事实:2014年10月至2016年6月,王洪江在担任郑州铁路局洛阳工程指挥部安全质量科负责人期间,利用其在铁路安全检查、质量监督等方面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先后22次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85万余元。 判决结果:2017年5月19日,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法院以受贿罪判处王洪江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