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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合伙欺骗公司 一份检察建议书挽回3500万损失

2017-08-14 11:08 | 检察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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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内部发现“蛀虫”式小贪案件,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检察官们用心办案之余,还附送了一份《检察建议书》,竟然帮助企业挽回了3500万元损失,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员工合伙欺骗公司
“这帮人,怎么会干出这种蠢事?”合上举报信,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某大型企业的董事长吴某叹了一口气。2015年12月,吴某接到员工举报,说南京分公司的几名员工相互勾结,利用自己负责市场拓展的职务之便,把公司看中的店铺事先租下来,再高价转租给公司,借此赚取高额差价,累计达上百万元。
这几名员工本是公司看好的年轻骨干,没想到却联手来了这么一出“二传手”的戏。
吴某心里清楚,事到如今报警才是最好的选择,可涉案金额这么大,一旦报了警,这几名员工的前途可就真的葬送了。吴某知道培养年轻骨干的不易,心想是否可以私下解决呢?他思来想去,最终还是把举报信交给了秘书,“报案吧。”
涉案员工被抓 老板心情复杂
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随即对案件展开了侦查。很快,泉州市鲤城区公安分局抓获了涉案员工。
犯罪嫌疑人虽然被抓获了,可是吴某的心里怎么也高兴不起来。
2016年4月,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吴某怀着忐忑的心情来到了鲤城区检察院。该院副检察长曾泉生在得知吴某的来意后,对他说:“这个案件涉案金额大、人员多,我们会优化办案方式,防范经济风险,为企业生产经营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公司如果有什么要求,也可以提出来,我们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充分考虑。”
曾泉生的一席话使吴某忐忑的心情放松了下来,吴某提出,出于对员工的保护角度,同时也为了维护企业的生产经营秩序,如果涉案的几名员工能够真心认罪,企业愿意谅解他们,希望司法机关能够对他们从轻处罚。
针对该案,鲤城区检察院组成了专门的办案小组办理案件,并且多次督促公安机关到南京取证,及时收集固定证据。同时,该院还启动了认罪认罚从宽处理机制,向涉案员工说明企业的态度和政策,动员涉案员工及其家属积极退赃退赔,并要求公安机关及时将赃款发还企业。很快,涉案的上百万元赃款陆续退回到企业账户中。
案结事未了 检察官再次登门
今年3月,该案有了一审审理结果。由于涉案员工认罪态度较好,积极退赃,该案的几名被告人均得到了从轻处罚。庭审时,几名涉案员工对自己的行为表示真诚悔过,对吴某的宽容和谅解表示感谢。最终,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5名涉案人员有期徒刑一年零八个月,缓刑二年至有期徒刑六年不等的刑罚。另一名涉案人员因是从犯,且系初犯偶犯,在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退回非法所得,与被害单位达成刑事和解,该院对其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本以为案件就这样结束了,吴某怎么也想不到,承办案件的检察官却再次登门拜访。
“我今天来主要是给你送这个。”办案检察官将一份《检察建议书》递到了吴某的手中,“虽然案件结束了,但是这个案子似乎没有那么简单。提审几名涉案员工时,他们都供称,企业人员在租赁合同上动手脚,这是企业甚至是行业内部的潜规则。综合我们办过的案件来看,这种事情不是个例。你们企业分公司那么多,在管理上难免存在漏洞。建议你们针对分公司租赁店铺的问题好好地排查一遍,我们在《检察建议书》里列出了具体的问题和建议……”
收到《检察建议书》后,该公司法务部按照《检察建议书》的要求,对全国3000家店铺的租赁合同进行全面排查,重新测定当地同类店铺的租金定价,对于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的合同,立即要求分公司及时整改。
经过一个多月的排查整改,该公司全国店铺租金全线下降,根据该公司法务部的不完全统计,仅仅租金支出的部分,公司一年就节省了3500多万元的开支。
“从前企业怕和检察院打交道,现在才知道,原来检察院服务企业这么贴心到位,真正为企业保驾护航!”吴某说,下一步他打算邀请检察院的法治宣讲团,通过视频会议的方式,定期为公司的几千名店长讲授涉企预防职务犯罪的法治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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