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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组织面对面调解 巧用客家家训化解纠纷

2017-09-15 13:22 | 新浪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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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久前的一天,艳阳高照,窗外的车辆来来往往,室内的气氛也由剑拔弩张逐渐转为其乐融融。看着被告曾某在调解协议上签字,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法院岐岭人民法庭的法官范志敏顿时松了口气。
  事情还得追溯到2016年12月9日,曾某骑着摩托车载婶婶卢某一起到邻村做工,却未料半路上与谢某驾驶的摩托车相撞,导致卢某、谢某十级伤残。经鉴定,谢某负主要责任,曾某负次要责任。
  今年4月,卢某将曾某和谢某告上法庭,诉请赔偿各项损失共计6.05万元,这让曾某甚感意外,愤懑地向承办法官诉说:“我是好心载婶婶去做工,自己也被撞受伤,车子还要维修,她怎么反倒要我赔钱?”从此,原本和睦的婶侄关系出现了一道裂缝。
  承办法官范志敏意识到此案主体间关系的特殊性,以不伤和气为出发点来处理案件,他一边仔细翻阅卷宗,一边认真听取各方当事人的意见建议。
  经了解,曾某家经济较拮据,他是家中仅有的劳动力,若简单判决必将造成后续执行难问题,而谢某也打算起诉曾某要求赔偿部分损失,如果此案不妥善处理,将导致后续各方当事人讼累不断,基于此,坚定了范志敏组织双方调解的想法。
  然而,首次面对面调解并不顺利,因对赔偿数额分歧较大,三人各执一词,谁也不肯让步,这让调解工作陷入了僵局,范志敏不禁皱起了眉头。
  “我被撞伤后因为医疗费不够,只能回家休养,现在仍然浑身发痛,我就要谢某、曾某赔偿。”卢某越说越激动,坚决要求全额赔偿。曾某很无奈,表示家里确实拿不出钱来赔偿,并对婶婶卢某将其告上法庭之事颇有微词。而另一被告谢某更是情绪激动地表示自己也是受害者。
  各方坚持己见,谁也不肯退步,但这并未让范志敏就此止步。在了解到卢某热爱祖训家规、宗族文化后,范志敏脑中闪出用家训调解的想法。
  “祖训家规不仅是永定客家故里的传统文化,还蕴含丰富的和睦乡里、诚信守法、戒斗息讼的法治文化,传递着人性的真善美,也助力着定纷止争,将其运用于执法办案会起到意想不到的效果。”但能否最终调解成功,范志敏仍有些担心。
  为了让接下来的家训调解更加顺利,范志敏决定先联合各方律师、宗族长辈共同做工作。
  首先,他积极与卢某的律师沟通交流,摸清卢某能够接受的调解条件。其后,协助曾某向亲友说明情况并获得理解与支持,使得曾某筹集了首笔1.2万元的赔偿款。此外,范志敏还主动联系曾某与卢某家族中较有声望的长辈,通过他们做卢某工作。调解出现新转机。
  “卢氏家训有言‘笃宗族以昭雍睦,和乡党以息词讼’。你和曾某是近亲更是同乡,双方各退一步,既能促成和解、息讼止纷,也能维持你们的和睦关系,不至于因一次意外事故就导致双方老死不相往来。”8月10日,在岐岭人民法庭的圆桌调解室内,范志敏再次组织各方进行面对面调解,他首先引用客家家训疏导化解,随后进行耐心细致地释法说理。
  在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下,卢某接受了调解方案,即曾某支付她各项经济损失共计3.2万元,当场付清1.2万元,剩余2万元两年内分期付清,谢某对该笔赔偿款承担连带担保责任。而卢某也意识到确实不该因几万元钱而毁了与侄儿家的交情,主动与曾某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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