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近日通报江西新余、河南信阳两起喷淋干扰环境监测案例。视情节轻重依纪依法分别给予直接责任人和分管责任人辞退、行政记过、行政警告、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行政处分。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通过对国控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点例行检查时发现,2017年9至10月期间,江西省新余市飞宇、河南省信阳市南湾水厂两个国控站点附近有雾炮车喷雾作业,水雾直接喷淋空气质量监测采样口及周围局部环境,该行为干扰了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活动正常进行,环保部分别致函两省,责成严肃查处。
通报指出,上述两起案例的发生,暴露出部分地方尚未构建起预防和惩治环境监测弄虚作假行为的有效机制,尚不能确保环境监测独立运行不受干扰。
环保部要求,各地要引以为戒,夯实责任,确保环境监测数据真实准确。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思想认识。二是强化沟通协调,建立健全责任体系。环保部门要加强与城管、市政、建设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在站点旁设立警示标牌,严禁非运维人员进入站点周边环境;坚决取缔影响、干扰城市空气质量监测正常运行的设备设施;严禁喷淋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采样平台。三是加大排查力度,保障监测数据质量。
环保部监测司负责人表示,对于环境监测弄虚作假和人为干扰问题,将视情节轻重,相关部门对环境监测弄虚作假处以行政处罚、刑事处罚,连带追究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环保部将公开约谈涉事城市政府负责人和省级环境保护部门负责人。环保部还将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防范和惩治干预的相关制度,夯实责任体系,加大查处力度,确保环境监测不受干预,环境监测数据全面真实客观准确。
“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环保部监测司负责人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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