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多年了,没想到人民调解解决了我的问题,我这到处上访的日子终于结束了。”鸡西工商局退休工人王某近日见到记者时发出这样的感慨。
众所周知,人民调解与信访分别属于基层群众自治活动和行政救济途径,工作领域不同,性质也不同。但作为具有中国特色的纠纷解决机制,两者又有诸多的交和共性。
司法部于5月23日召开“坚持发展枫桥经验”会议后,作为全国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9个试点省份之一,黑龙江省司法系统在司法部的精心指导和省委、省政府领导下,着力创新工作方法,把大量信访矛盾吸附在当地、化解在萌芽,最大限度地实现矛盾不上交,探索出了新时代“枫桥经验”龙江版。
6月21日,全国试点工作推进会议在大庆召开,黑龙江省委书记张庆伟出席会议并致辞。6月30日,省司法厅召开试点工作第一次推进会议,全面部署“60天会战”活动。
调解盯紧事 避免越级上访
司法部会议后的5月31日,黑龙江省委政法委在全国率先召开全省试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下发工作方案,全面开展试点工作。6月2日,齐齐哈尔市在市人民调解中心的整体框架下,成立了市信访事项人民调解中心。
齐齐哈尔市拜泉县三道镇是新中国成立初期国务院批设的建制镇,辖区总面积450平方公里,有农民4.7万人,以盛产大蒜和通肯河大米而闻名遐迩。盛夏的三道镇平原郁郁葱葱,大地上翠绿色与蔚蓝的天空交相辉映,一派秀美的田园风光。
然而,在这生机盎然、诗情画意的后面,也有不和谐的声音,各种民间纠纷随时可能激化,让平静的村子荡起了波动。
村民娄某今年62岁,为了给已到婚龄的儿子建一处住宅,申请建房用地已经两年了。因为村里宅基地紧张,村干部找来找去,打算将本村村民邢某房东的一块空地批给娄某建房。而邢某在这块土地已建有简易仓房,双方互不相让。
为了这块宅基地,娄老汉两年来多次找村委会、镇土地所、县土地局,最后开始了上访,娄某称如果县里解决不了就要去省市上访,信访局和镇领导沟通,搬出了镇调解委员会。
在双方当事人同意调解后,调解员对案情进行深入分析,了解了事情的前因后果,把每一个细节都考虑周到,为双方讲事实、谈法律,晓之以理,动之以情。
面对调解员苦口婆心的调解,邢某及其家属的情绪缓和下来,同意将这块土地让给娄某使用,娄某激动地流下了泪水,双方握手言和,并当场签了《调解协议书》:一、同意娄某在此建房,邢某房东两米处为双方永久界限;二、邢某拆除私建的简易仓房;三、娄某自行办理完善宅基地使用审批手续。
说和用好法 矛盾化解在基层
省委书记张庆伟对人民调解工作十分重视,作出批示要求:要把坚持发展“枫桥经验”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方法,努力将“大庆模式”推向全国。省委副书记陈海波、省委政法书记甘荣坤、副省长毕宝文等靠前指挥,提出要求,各地市主要领导也高度重视。
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齐齐哈尔市委书记孙珅,佳木斯市委书记徐建国、双鸭山市委书记宋宏伟,伊春市委书记高环、市长韩库等党委政府“一把手”都对试点工作多次提出要求,要求按照省司法厅要求在市、县、乡、村四级调解组织建成率,市、县、乡三级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率,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和乡镇、街道调解组织规范率,市、县两级人民调解组织进驻信访部门进驻率,信访调解组织专职调解员配齐率,人民调解组织、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率等六方面工作均须达到100%。
鸡西工商系统退休工人王某因公致残,因为工商系统几次机构改革档案被弄丢,失去了工伤待遇。
10多年来王某无数次上访也没能解决问题。今年8月初,在鸡西信访纠纷调解中心调解下王某和工商局达成协议,从此息访息讼。
“7月31日鸡西市信访纠纷调解中心在市信访局一楼大厅正式揭牌,揭牌后调解的第一个案子就是王某的案子。”鸡西市司法局局长赵立波告诉记者。
10年前,鸡西市司法局就派出律师常年在信访局义务坐班,解决信访工作中的法律问题,这次调解中心成立,聘请了71名律师成为中心的人民调解员。
案件主动调 让群众有信心
“要不是毕局长,我们的事还不知道啥时候能解决。”家住黑河市孙吴县林业3号楼的付某某等5户居民终于松了一口气。
林业3号楼是一座老楼,付某某等居民住在二楼,因下水道年久失修要经常停水,已影响到正常生活,要打通下水道需要破坏一楼门市房的地面,产生维修费用的同时还影响营业。
一楼业主已离开孙吴把房子租了出去,付某某等居民没有办法,开始四处反映问题,孙吴县信访局把案子交给了成立不久的信访事项人民调解中心,孙吴县司法局副局长毕继鹏主动以中心调解员的身份介入了调解工作。
毕继朋找到业主王女士,讲邻里关系、讲权利义务,几经波折后双方在8月30日达成协议,付某某等5户居民分摊1万多元的维修费用,王女士这边的租户放弃损失补偿,维修工程终于开工。
孙吴县信访事项调解中心是在司法部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试点工作会议后注册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如今,“调访一体化”机制在黑龙江省全面建立,所有人民调解组织均参与信访矛盾纠纷化解,调访结合成为日常工作。
记者从黑龙江省司法厅基层处了解到,从2018年7月初到8月底,经过60天的会战,黑龙江省司法系统在全省推广落实大庆市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的经验做法,实现了6个百分之百:全省市、县两级调访组织建成率达到100%;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和乡镇街道调解组织规范率达到100%;市县乡三级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化解工作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制度100%建立;市、县两级调访组织的专职调解员按照司法部的要求100%配齐;人民调解组织进驻信访接待大厅进驻率达到100%;市、县两级人民调解中心(协会)、信访法律服务中心民办非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率达到100%。
数据显示,试点期间全省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案件73539件,调解成功71503件,成功率97.2%;当事人主动申请调解49036件,同比提高6.8%;组织排查28003件矛盾纠纷;调解信访矛盾纠纷1660件,调解成功1371件,成功率为82.6%;全省到省进京信访案件同比分别下降了17.7%和41.6%,环比分别下降38.8%和1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