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实时·准确·聚焦

当前位置:主页 > 法治 >

顺应职能调整 聚焦法律监督

2018-07-05 10:30 | 人民网 |
我要分享

6月29日,浙江省三级检察机关101家检察院统一挂牌成立“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暨12309检察服务中心。这是全国首家聚焦公益保护和诉讼活动监督的举报中心。对此,记者采访了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宇。
记者:成立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是出于怎样的考量?
贾宇:“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是由检察机关原来的“职务犯罪举报中心”更名而来。但这不是简单的更名,而是浙江检察面对检察机关工作重心大调整、检察工作面临转型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着眼未来检察事业发展作出的决策部署,主要基于以下考量:
将公益损害、诉讼违法明确纳入举报范围,有利于进一步畅通群众反映问题和诉求的渠道,有利于更好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有利于发动和依靠群众更广泛地参与社会治理。
同时,新的举报中心也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对诉讼违法线索收集和监督纠正,促进政法机关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切实增强司法公信力,有利于及时收集发现公益损害案件线索,依法提起公益诉讼,特别是行政公益诉讼,有效督促行政机关自我纠错、积极履职,及时纠正损害公益行为。
作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首批试点省份之一,浙江检察机关率先完成自侦部门、人员转隶等工作。新的举报中心成立后,有利于进一步拓宽检察工作的视野、拓展检察工作的领域,有利于进一步提高检察工作的科学化水平,有利于进一步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必将推进浙江检察事业迈上新的台阶。
记者:与原来的举报中心相比,新的举报中心有哪些区别?
贾宇:检察职能的调整,决定了两者受理范围的不同。原举报中心主要受理职务犯罪举报,是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源头性工作。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开展以来,检察机关不再以“职务犯罪举报中心”受理群众举报线索。但在检察机关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的转型过程中,监督线索发现难、线索管理欠规范等问题也在显现,掣肘法律监督工作开展。
为了解决监督线索瓶颈、深化法律监督,畅通面向群众收集违法线索的渠道,我们决定成立“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负责统一管理公益损害举报线索和诉讼违法控告线索。
举报中心将受理7类举报、控告事项,包括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的;相关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公安机关刑事立案活动或侦查活动、检察机关办理案件、法院审判活动或执行活动中存在违法情形的;监狱、看守所等机关在刑事执法活动中存在违法情形的等。
举报中心成立后,《浙江省检察机关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工作规则(试行)》即行颁布实施。我们将组织全体检察干警学习贯彻执行好,确保举报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同时,加强举报中心与12309检察服务中心的功能兼容和平台融合。我们也将进一步加强与法院、公安、司法等的沟通协作,推动形成检察机关内部维护公益、强化诉讼违法监督的合力。
对举报的共性问题,加强分析研究和通报,以柔性监督方式促进相关单位公正文明执法司法;对构成违法犯罪的行为,敢于监督,坚决维护公共利益和执法司法公正。坚持强化诉讼监督与化解涉法涉诉矛盾并重,引导人民群众依法行使举报权益,维护社会法治秩序。
(责任编辑:admin)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