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纪委7月30日通报称,2016年至今年6月底,广东共排查出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线索3472条,立案1028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006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84人。
广东相对贫困人口超过176万人。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3年攻坚开局的2016年,仅省级财政就投入脱贫攻坚资金81.3亿元,启动超过1.3万个项目,完成了近60万贫困人口脱贫任务。
“然而另一方面,这巨大的扶贫资金进入监督监管相对薄弱的农村基层,就容易变成一些贪腐分子眼中的‘唐僧肉’。”广东省纪委相关负责人说。
一段时间以来,扶贫领域中虚报冒领、克扣私分、挪用贪污、失职渎职还时有发生,直接损害民众的利益。
2016年以来,广东省纪委出台《关于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意见》、《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督办工作方案》等重要文件,还牵头建立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协作机制,各成员单位密切协作、信息互通、成果共享,发现问题线索及时汇总和移送,在重点案件办理中相互支持。
2016年以来,广东省纪委先后展开两轮入户核查和异地抽查复核,各级纪委牵头组织的核查组走村入户一个个地访问贫困户,调查核实有关情况。核查人员既紧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搞数字脱贫的问题,又盯住基层干部优亲厚友、雁过拔毛、强占掠夺等行为。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还按照每月一摸排的要求,充分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注重收集巡视、审计、专项检查以及有关职能部门日常工作中发现、媒体曝光的有关问题线索,以村为单位建立线索台帐19733个,并由专人负责实施动态更新,按月逐级报上级纪委比对汇总。
广东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施克辉对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高度重视,多次作出批示,审核省市县三级督办直查方案,并赴扶贫一线指导,提出明确要求。
排查出的3472条问题多发生在农村基层,涉及干部的级别都比较低,其中科级以下干部3272人,占比94%。涉及违反廉洁纪律的1598个,占比49%;涉及违反群众纪律的1223个,占比35%。违纪违法手法主要是虚报冒领、克扣私分、挪用贪污、失职渎职等。
在立案的1028件中,涉及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共852件,占比83%;10万元到50万元的124件,占比12%;100万元以上的24件,占比2.3%。
“虽然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中,涉案金额不大,但是影响恶劣。”广东省纪委相关负责人说。
“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强占掠夺问题,对胆敢向扶贫资金财物‘动奶酪’的严惩不贷。”广东贯彻中央纪委的要求,对扶贫领域排查出来的问题线索优先查处,保持高压态势。一年半以来,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006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84人。
此外,广东省纪委还坚持“每月一汇总、每月一排名、每月一通报”的工作制度,及时汇总通报各市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情况,对关键指标进行客观排名,点出各地的经验和问题,对违纪违法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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