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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苏仙:“三十三条清单”规范村干部权力防

2017-07-19 13:24 | 新华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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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三条村级权力清单是给村干部立的规矩,什么事能办,什么事不能办,一目了然,可以有效防范腐败。”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庄门村村主任杨雯竣说。

近年来,随着美丽乡村建设和精准扶贫的推进,越来越多的项目、资金向乡村倾斜,涉及“三农”问题的信访和村级雁过拔毛式的“微腐败”随之增多。

“纪委收到的信访件中,农村信访件占信访总量的70%左右,村干部滥用权力,违规使用分配涉农、民生、惠农等资金问题突出。”苏仙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陈廷祯介绍,为解决这一问题,苏仙区纪委近期出台“村级权力清单三十三条”,并装订成册印发所有村组,为村干部权力行使立规矩、明纪律。

记者在《苏仙区村级权力清单》手册上看到,这份权力清单涉及村级组织和村干部在集体事业和村民服务等两大方面具体的权力行使事宜,共十大项三十三条。对村级重大事项决策、村级财务管理、村级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村级建设项目管理、党务村务财务公开等村干部行使村级公共权力的事项进行了固化,同时还梳理出了村民建房申请、村民救助救灾申请、户籍迁移流程、计划生育服务事项等便民服务权力事项。

手册还将每一项权力的行使过程进行分解,通过流程图的形式直观地表现出来。每一张流程图上配套设置了权力行使的内容、依据以及相关部门的职责权限。在办理村民服务事项的流程上,还规定了村干部一次性告知、限时答复、按时办结、全程代办的具体细则。如在“村民建房手续办理流程图”中,明确了从“建房村民向所在村民小组书面申请”到“对符合奖补条件的进行奖补”等10多项程序,并严格规定了办结时限。

记者采访时,64岁的村民李善友正在庄门村递交建房申请,对于办理结果他很满意。“我是看了流程图来的,村干部按流程很快就帮我办好了。这要是搁以前,说不定我就要给干部‘递烟’,现在有了权力清单,我不会送,村干部也不敢收了。”

记者了解到,为了将“村级权力清单三十三条”落到实处,苏仙区和各乡镇、街道已印发清单手册数千份,下发给所有村组、党员,并组织了培训。此外,还将不定期地对落实情况进行督察,对落实不力的予以问责。

统计数据显示,自从“村级权力清单三十三条”下发后,今年6月份苏仙区纪委共受理农村信访举报34件,较5月份相比减少了62件,下降64.58%。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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