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11日公布,第六任期首个监督检查年度,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累计列席中央企业会议3351次,实地检查中央企业子企业1745户,开展谈话5713人次,对9家中央企业进行了集中重点检查,对29家中央企业107个境外项目开展了实地检查,报送各类报告341份,印发监督检查情况通报、提醒函和整改通知174份,提示存在的问题和风险5171项。
监事会监督发现,部分企业在内部管控、经营投资、境外管控、财务管理4个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在监督检查的基础上,监事会对中央企业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价,并提出奖惩任免建议。
据国资委网站披露,监事会提出,内部管控方面,有的企业对所属子企业内部整合不到位,经营资源分散,存在重复投入和同业竞争等问题;有的企业下属单位招投标不规范,存在未按规定公开招标、违规转包分包等问题;有的企业所属子企业存在超发薪酬、违规发放津补贴等现象。经营投资方面,有的企业违规拆借资金或提供对外担保;有的企业所属子企业违规开展融资性贸易和垫资业务;有的企业存在项目可行性研究不充分、盲目投资非主业项目、市场风险估计不足、投资审查不严等问题。境外管控方面,有的企业境外项目存在违规决策、管理不善、风险管控不力、违规垫付大额资金等问题。在财务管理方面,有的企业所属子企业通过关联交易等方式虚增收入;有的企业所属子企业存在减值准备计提不充分、跨期入账等现象;有的企业通过“明股实债”为项目融资,存在较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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