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19日,北京二中食堂的厨师们将准备好的午餐供应给学生们。
近日,北京市教委发布了《北京市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办法(试行)》和《北京市中小学校外供餐管理办法(试行)》,对学校与校外供餐企业进行指导和规范,如食堂不得制作供应凉菜、生食海产品和现榨饮料等;实行校长和教师代表陪餐制度,同标准就餐;食堂应配备专(兼)职校园营养师等;两项管理办法自本月起实施。它们将对中小学生用餐产生怎样的影响?如何切实保障学生就餐的安全、卫生、营养和健康?
学校:已按相关规定执行
目前,北京市中小学供餐方式主要有自办食堂、托管食堂和外送营养餐等。记者在走访中了解到,对多数学校而言,北京市教委此次新发布的两项管理办法并非“新鲜事物”,操作规范的学校早已按相关规定执行,管理办法出台后不需要进行大的调整。如食堂不得制作供应凉菜、生食海产品和现榨饮料等高安全风险食品,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必须留样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一直有相关要求,区教委也会在定期组织的食品安全培训中强调这些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