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小学教材里的“姥姥”“外婆”之争已经落下帷幕。上海市教委责成其教研室与上海教育出版社迅速整改,向作者和社会各界致歉,并将教材中的“姥姥”改回“外婆”。
教材编纂方擅自替换选文用词确有不妥,但此事之所以引起热议,还与教委对一位家长来信的回复联系到一起。这位家长针对小学生《寒假生活》中出现“姥姥”一词不满,认为“这是上海不是北方,孩子无法适应,也无法理解”,而上海市教委答复里称查《现代汉语词典》(第六版),“姥姥”是普通话词汇,“外婆”“外公”属于方言。正是这句话将“姥姥”“外婆”之争推到风口浪尖。
“姥姥”和“外婆”到底谁更“正宗”,谁是普通话词汇,谁是方言?针对这个问题,有一些基础性知识应当成为讨论前提。比如,“北方叫‘姥姥’,南方叫‘外婆’”听上去符合生活经验,却远不够准确,“外婆”的使用范围南北地区均有,西安许多人就使用“外婆”,而“姥姥”的使用地域主要集中在东北三省、内蒙古至河北、山西北部,还有山东与河南的部分地区。其次,既然是文章中用词,那还应该跳出口语,从书面语的角度考察。翻检北京话代表作家老舍的著作,“外婆”使用次数数倍于“姥姥”,在典范白话文形成的语境中,“姥姥”的地方色彩反倒比“外婆”更突出。再次,对于外祖母的地域性称谓并不只有“外婆”“姥姥”两种,还有“外奶”“姥娘”“家婆”“阿嬷”等诸多叫法,并不是非此即彼那么简单。
这次争论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在中国这样一个地大物博的国度语言问题何其复杂,不同语言既鲜明地体现不同地域文化,也因为历史变迁而相互交融、相互影响。这一事件最让人感慨的地方,是上海市教委答复中提出的“希望学生利用寒假适当了解祖国语言的多样性,进一步开拓视野,增长知识”。如此初衷算得上美好,值得肯定。忆及上世纪80年代,正是现实主义叙事与地域书写的黄金时代,文学期刊里的小说、散文,没有方言、没有地域色彩的少。从这些文学作品里,我们认识了王安忆、陈村、程乃珊笔下的上海,邓友梅、陈建功笔下的北京,冯骥才、蒋子龙笔下的天津,还有张一弓的河南,张贤亮的西北,汪曾祺的高邮……这种从方言到地域文化的文学教育,使得我们在走出家乡、接触多样地域文化时,有一种“熟悉的陌生感”,也能更平等地看待和欣赏不同地域之美。粽子甜的咸的肉的,豆腐脑甜的咸的辣的,都很好吃,为什么要拒绝更丰富多样的体验?语言文学同样如此,不拘南北,用地道语言恰切地描摹不同地域的万千风姿,同样可以实现费孝通所说的“各美其美,美人之美”。
中小学语文教育的规范化、普适化,以及标准词汇和标准语法的持续推行,将保证受教育者都能文从字顺地写作。但符合标准、规范与保持语言的鲜活感、敏锐度并不相悖,更不该成为文学书写乏力的托辞。汪曾祺“写小说就是写语言”的论断,值得今天的作家们深思。现在有一些小说只是满足于给读者呈现一个通顺的、完全不存在阅读障碍的“故事”,而不是绘声绘色、洋溢地域色彩的个性化叙事。地域色彩越来越淡,一个表征就是如今的文学期刊与小说单行本中,几乎见不到对方言或风俗的饶有趣味的注解。
罗素说,“须知参差多态,方是幸福的本源。”跟喜欢各地地道吃食一样,很多人喜欢听各地人游刃有余地讲本土方言,借助这种语词的力量,再平凡再普通的人也能一下子焕发生命光彩,甚至可以说,灵魂在自己的语言中找到了家园。江南的糯,西部的犷,巴蜀的脆,北方的刚,需要不同地方的耳朵与心灵去品尝回味。语言是流动的历史。以普通话为代表的共同语增强了我们的集体认同,凝聚了我们的文化创造力,与此同时,我们也需要无数的方言语词奔涌、融汇到语言视野与文学教育之中,成为共同语保持活力的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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