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之前出台的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政策为例,老师去创新创业了,论文、经费、项目、学生怎么办?编制就这么多,这个老师离开了,他的课安排谁上?教学、科研任务能不能顺利完成?”东南大学生物医学院副教授吕华表示,一项创新政策要落地,需配套措施来保障。
——有的政策还需要实施细则支撑。
“搞农业、中医药、林业的科研人员需要到野外(田间)作业,除了要临时雇用农民工、向导等劳务人员,向农民(药农)购买蔬菜、中草药等样品,还会经常借住农民家,而这些往往都没有发票”,安徽农业大学科研处处长花日茂说,《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要求,切实解决野外考察等无法取得发票的报销问题。现实中不少单位没有制定相应的报销规定,没发票依然报不了。
专题问卷调查结果显示,超过一半的受访者认为当地政府部门和单位在落实创新政策时遇到的主要困难就是创新政策缺少操作细则。
对此,受访的多家创新主体建议,国家层面政策出台后,省市政府部门应尽快推出配套实施细则,对一些关键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并公布具体落实、推进的部门;在出台实施细则时,不妨试行“负面清单管理”,明确哪些事情不能做,以更好发挥单位和科研人员的主观能动性。
要让创新政策落实到位,需进一步强化政策协调
——科研经费政策与财务政策应进一步协调。
“为了预算准确,我们只能把科研骨干和项目联合申请单位——武汉某大学的教授们安排在宾馆里,花一个多月时间做加减乘除,把科学家当会计使。”武汉新烽光电副总经理周久说,尽管有关文件明确要求“简化预算”,但实际操作中,经费预算还得写得非常具体、详细,比如用多少试管、每支试管多少钱,三年的项目要把每一年花钱的情况分别写出来,最后加起来还要和总数对得上。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相关文件都明确指出直接费用中的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等可以由项目承担单位调剂,也就是“打酱油的钱可以买醋”,但在具体执行中,一些财务政策往往要求过于严格。
一些科研人员反映,报账时财务部门要求与项目预算严格“对表”,否则很难报销。“搞科研不像盖大楼那样可以基本按照计划进行,一个课题3到5年,中间有很多不确定性,使用多少耗材、开几次会、出几次差,都很难提前预测。”武汉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教授杨代常说。
在某省的一些城市,科研人员普遍反映,该省财政部门要求科研经费按“三公”经费管理,到年底须花完当年经费的91%,否则第二年就要扣拨。高校和科研院所为完成这个“硬杠杠”,到11月份就催着课题组花钱。虽然国家科研政策说“花不完的两年内可以不收回、转为后续的预研经费”,但他们只能按当地财政部门要求办。“最安全、最省事的突击花钱方法就是买设备,不管有没有用,先买来把钱花掉再说,结果往往造成浪费。”
——科技成果转化政策与国资管理政策应进一步协调。
科技成果能转化本是高兴的事,但到了浙江某高校一位从事高分子研究的副教授这里,却成了烦心事。“谈的是作价入股,去年就做了专利评估,提交给学校,到现在快一年了,还没有审批回来,企业都等不及了!”这位副教授说,他催了几次校方,都被告知“还在走流程”。
该校负责转移转化的管理者对此也很无奈。“虽然相关政策要求科技成果转化要快,但目前技术类无形资产执行与国有固定资产相同的管理政策,要完成评估备案等审批程序。我们学校又属于教育部直属高校,因此按照国资管理政策的规定,必须要走教育部、财政部两报两批的流程,这样一来时间就长了。”
某国家级研究所产业处处长告诉记者,虽然该所是“三权下放”(科技成果的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由国家下放到科研院所和高校等事业单位)试点单位之一,但目前科技成果的使用权和处置权仍不能完全按政策来。由于该所孵化的企业有国有股权,按规定每次融资时都要进行国有资产整体评估,周期较长。“评估至少需要半个月左右,评估报告初稿出来后,主管部门会找第三方独立机构审核,通常会有3到5次反馈和修改,我们最多改过10次。每一次增资都要这样评估。”
——鼓励创新转化的政策与考核管理政策应进一步协调。
“一方面政策鼓励高校教职员工成果转化,另一方面考核的指挥棒仍然主要围绕‘排名’和‘双一流’,老师们精力有限,往往会无所适从。”南京某高校教授讲起了自己的经历,“我去年搞产业转化,获得市里很多荣誉,但在学校却被评为‘不合格’,因为我上课不太多。这也太丢人了!今年不搞转化了,说什么也要让教务处把课程给我排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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