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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梅森起诉刘三田索赔精神损害抚慰金1元

2018-01-15 09:45 | 新浪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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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认为作家刘三田出版的小说《暗箱》存在大量抄袭行为,作家周梅森以侵害著作权为由将刘三田诉至法院,要求判令刘三田立即停止侵权,停止出版发行小说《暗箱》,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元及购书费和公证费2500余元。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周梅森诉称,其热爱文学,社会阅历丰富,至今已发表长中短篇小说60余部,长篇电视连续剧10部,累计1200余万字,多次获得全国性大奖,尤其是反映反腐题材的《人民的名义》等八部经典作品,其中四部电视剧在央视黄金时段播出,有《人间正道》、《天下财富》、《忠诚》(即《中国制造》)、《至高利益》。《中国制造》是其1998年创作,同年12月由作家出版社出版发行的长篇小说,书号为ISBN:7-5063-1649-8,505页,定价23元;《绝对权力》于2002年4月出版,书号为ISBN:7-5063-2328-1/I.2312,定价22元。2011年1月,刘三田以其笔名“南嫫”署名出版了小说《暗箱》。后经周梅森对比发现,小说《暗箱》在故事背景、主线设置、主要人物设定、主要情节设置、结局安排等方面内容大量抄袭、剽窃其作品《中国制造》和《绝对权力》。
原告周梅森认为,刘三田出版的小说《暗箱》大量抄袭、剽窃其作品,严重侵犯了其著作权,故提出上述诉请。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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