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重阳节将至,中消协今天上午发布消费警示,提醒老年消费者在选购保健食品、投资理财、旅游出行、居家养老方面的注意事项,其中特别提出,部分旅行社针对老年人收取的“年龄附加费”是国家明令禁止的,老人可以第一时间向旅游主管部门反映,保留相关证据,及时维权。 点评:无论是从法律还是从尊老的角度讲,向外出旅游的老人收“年龄附加费”都是不合适的。一些旅游公司之所以敢如此明目张胆行事,说明我国的旅游市场的规范和治理还需要持续和加码,让旅游公司不能也不敢收取所谓“年龄附加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