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新年伊始,银保监会陆续披露2019年开出的罚单,这些“跨年”披露的罚单中,截止到2020年1月6日,开给银行及其从业者的已有56张,处罚日期均在2019年12月底。
从这些罚单的处罚原因看,多张罚单剑指授信业务违规、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贷款实际用途管控不严格等。
新网银行首席研究员、中关村互联网金融研究院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未来几年,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作为“三大攻坚战”之首,金融监管从严、从紧的基调和原则不会改变。“从监管内容看,将继续打好防控金融风险攻坚战,表外业务、同业投资、支付业务、交叉金融产品等将进一步得到规范。从监管对象看,坚持‘两手抓’方针,一手抓正规金融机构,一手抓非持牌机构。真正做到金融监管全覆盖,减少风险隐患滋生,更好地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56张罚单“跨年”披露
据记者统计,截止到1月6日,监管部门今年以来共披露了56张对银行及其从业者的罚单,其中银保监局本级披露26张,银保监分局本级披露30张。从处罚的时间上来看,均为去年年底作出的处罚。
具体来看,上述处罚,国有大行、股份行、城商行、农商行以及村镇银行等各类型银行均有涉及,例如其中涉及3家国有大行,4家股份制银行,1家城商行,11家农商行,3家村镇银行,此外还有2家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从处罚的金额来看,不乏百万元级罚单。例如,在宁波银保监局开出的6张罚单中,有两张罚单的处罚金额高达200万以上,其中一张罚单的处罚金额高达380万元。从银行违规事由来看,主要包括内控管理较为薄弱、员工管理不到位、资产质量反映不真实、票据业务贸易背景真实性审查不到位、授信管理不审慎等。
信贷作为银行传统业务,其资金流向仍然是监管的关注重点。具体来看,某股份行天津分行因信贷资金办理定期存单、存单质押贷款的违法违规事实,被监管部门作出罚款人民币50万元的处罚;另一股份行天津分行因存在违规发放流动资金贷款、贷后管理不到位以及部分信贷资金回流借款人转本行定期存款的问题,被天津银保监局处以罚款人民币100万元。
在分支机构被罚的同时,与之相关的负责人同样被予以处罚,共有4人被罚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或取消终身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其中,某股份制银行大连分行员工因违规开展的小微联保授信业务,被取消终身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和禁止5年内从事银行业工作。
严监管态势仍将延续
董希淼指出,2017年,我国拉开了金融严监管的序幕,从体制机制、政策措施、专项整治等多方面稳步发力。从建立健全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调控框架,到设立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从银行业“三三四十”等系列监管检查,到一系列规章制度持续发布,一场严监管、强监管风暴席卷而来。
近年来,银保监会对银行业开启严监管模式,对违法违规行为绝不手软,对市场乱象坚持“零容忍”。2019年银行业强监管态势依旧不减,监管政策、罚单不断刷新。
据记者不完全统计,去年银保监会披露的银保监会、银保监局本级及银保监分局本级对银行及其从业人员开具的罚单超过3000张。
同时,自去年以来,银行业监管政策不断完善。去年10月份,银保监会为完善行政处罚工作机制,严肃整治市场乱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就《中国银保监会行政处罚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近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推动银行业和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精准有效防范化解银行保险体系各类风险。一是积极稳妥推进问题金融机构处置;二是有序化解影子银行风险;三是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四是大力整治违法违规金融活动;五是增强抵御风险能力。银保监会指出,下一步将继续推动银行保险机构持续健全公司治理,强化内部控制机制建设,督促银行保险机构董事会、高级管理层有效、规范履职,全力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
“总体来看,今年银行业工作主要有两个重点:首先是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其次是防范银行业自身风险。监管也将从这两个维度展开。”中国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彬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实体经济的支持,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要求,引导银行加大对实体经济,特别是民营、小微、三农领域的支持力度。包括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按照银行业工作要求,监管从这些方面进行相应地合规性检查,引导金融机构更好的服务实体经济。另外,在风险防控上,针对一些业务不符合监管要求、不符合业务规定的行为,监管部门也会加强监管和及时纠正。
董希淼指出,对于金融机构而言,“一方面要求继续回归服务实体经济的本源,加快资管业务和产品转型;另一方面要求完善风险管理体系,提升综合风控能力。要强化监管力度,弥补我国金融监管领域中的短板,让监管真正长出牙齿,实现监管的‘严紧硬’;要引导金融业从高速度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变,真正回归本源、专注主业,提升防风险的内生动力,实现健康稳健发展。”
其次,把握好力度和节奏是重点。金融市场具有脆弱性、敏感性和外部性,今年以来经济金融指标变化已经充分反映出这些特点。因此,必须充分考虑金融机构和市场的承受能力,在保持经济金融平稳运行中拆除“炸弹”,而不是引爆“炸弹”。未来一段时间,金融监管既要坚持决心和定力,又要把握好力度和节奏,坚决防范“处置风险的风险”。
对于具体业务和领域,“不采取‘一刀切’和急刹车的办法,而应实行新老划断,区别对待:对于存量业务,给予一定的消化期和过渡期;对于新增业务,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规范,依法查处。”董希淼如是说。
除了常规的监管重心外,温彬对记者表示,“监管还将从影子银行、发展较快的信用卡业务、乱收费以及间接收费增加企业融资成本等领域,通过加强监管确保银行各项业务有序进行,引导银行实现稳健经营目标。”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在加强金融监管、构筑现代金融监管体系的过程中,还要处理好合规和创新的关系。”董希淼直言,良性的金融创新,有助于提升金融业竞争力和防风险能力。但是,近年来,我国金融业出现的一些乱象,源于部分金融机构以创新之名行套利之实,根子在于“伪创新”。金融监管部门在加强监管过程中,需要特别注意防范对金融良性创新活动的误伤,保护好金融业创新发展的积极性。金融业要深刻理解监管部门整治工作的意图和要求,妥善处理好金融创新与合规经营的关系。(彭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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