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济南中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对天津银行济南分行被诈骗3亿元一案作出宣判。法院以票据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谢某、张某、崔某有期徒刑15年、13年、7年,被告人韩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另外,4人分别被处50万元至5万元不等的罚金。 2014年11月,天津银行济南分行工作人员在办理一笔20亿元的存款时,突然发现了伪造的大额存款证明书,于是选择报警,案件东窗事发。所幸的是,20亿元存款骗局被识破。可根据警方调查结果,却有一笔3亿元的存款已被这一骗术高超、分工明确、配合紧密的诈骗团伙悄然转出。这便是当年曝出的“天津银行3亿存款被转走”事件。 近日,《法制日报》的报道还原了事情经过。2014年5月27日,韩某换好买来的银行工装,跟随张某来到银行VIP室。当合众资管财务人员来办理存款时,张某拿来一张空白大额存款证明书,韩某坐在电脑旁假装敲击键盘点击鼠标,张某趁合众资管财务人员不注意,用事先备好的证明书,替代之前的空白证明书,并到外边盖好假银行印鉴后,再交给合众资管财务人员。当天下午16点59分,3亿元进入天津银行济南分行内的合众资管户头上。之后,韩某摇身一变又成了合众资管财务人员,带着假印鉴到银行前台要求把3亿元转走。银行工作人员并未发现内有玄机,将3亿元支票开出。 值得注意的是,此案件的关键人物张某尽管已被天津银行否认并非是其员工。但据媒体报道,张某在法庭上却提到,“因为当时银行给我办了工资卡,还有工牌。我也误认为自己是银行员工。”骗子们大摇大摆地在银行VIP室里行骗,他们伪造了足以乱真的企业、银行全套的公章和印鉴。难道天津银行济南分行就没有一丁点儿察觉?银行风控是不是存在隐忧?中国经济网记者采访天津银行,截至发稿时未收到回复。 中国经济网记者发现,涉案银行、金融机构之间也为追偿损失展开了相关诉讼。合众人寿2016年年报中“未决诉讼”提到,广发银行北京分行要求合众资管返还委托资金定期存款本息3.09亿元并赔偿利息损失;合众资管向天津银行济南分行及其营销人员提起刑事控告。 最新进展显示,根据2017年7月5日的庭审结果,涉案的3亿元资金中,目前有9000余万元财物被冻结,将返还给广发银行北京分行,其余款项将继续追缴。
2016年3月30日,天津银行在港交所上市,发行价为7.39港元/股,上市次日就“破发”。上市仅10日,就被曝票据风险事件。上市不满一年,董事长和行长双双更换。截至2017年7月25日收盘,天津银行报收5.750港元,较发行价已跌22%。 骗子在银行内行骗 天津银行风控存隐忧 据《法制日报》报道,2014年3月,身为东北某理财公司相关负责人的谢某,与人密谋通过操作非阳光业务,获取高额佣金。经过一番密谋,谢某通过中间人“老马”,物色到了济南的张某。张某虽不是天津银行济南分行的工作人员,但因有业务往来,其对银行内部情况很熟悉。 随后,谢某以高息为诱饵,从第三方广发银行北京分行拉来3亿元存款。由于根据银行业的相关规定,银行与银行之间的存款业务属于同业存款,无法算作一般性存款,不能作为银行的业绩。为了让3亿元资金进入资金通道进行周转,谢某等人又找到合众资管作为资产管理方,由合众资管出面运作,在经过多家银行周转后,将3亿元作为一般性存款,存入天津银行济南分行。 据了解,作为风险投资,高贴息的非阳光业务涉及多方利益,资金掮客利用人脉游说其间,就是为了博弈各方利益。例如,有银行关心业绩,有金融单位关心存款,只有各方都满意自己在这场交易中的收益,存款通道才能搭建成功,掮客才能从中渔利。 为保证这笔钱在一年之内不能动,谢某同时提出,合众资管须承诺“六不原则”,即对这笔资金承诺在一年内,不挂失、不抵押、不转让、不查询余额、不开通网银、不提前支取。但合众资管坚持要求保留查询权,最终双方商定了“五不原则”。 非阳光业务不在阳光下,游离于监管之外。本案中,如果涉事的3亿元,作为定期存款存入银行内,势必无法取出,整个计划肯定会泡汤。为了让原有的定期存款转为活期存款,必须要对相关票据造假,大额存款证明书伪造成功后,才能到柜台办理支票,转出存款。 2014年5月27日,按照预先的计划,韩某带着买来的银行工装,换好后跟随张某来到银行VIP室,张某先是演示相关操作流程,并将一张已填写好的大额存款证明书放在打印机下的抽屉内。接着,当合众资管财务人员来办理存款时,张某拿来一张空白大额存款证明书,坐在电脑旁的韩某则开始假装敲击键盘、点击鼠标,张某趁合众资管财务人员不注意,用事先备好的证明书,替代之前的空白证明书,并到外边盖好假银行印鉴后,再交给合众资管财务人员。对方不疑有假,将此证明书带走。当天下午16点59分,3亿元进入天津银行济南分行内的合众资管户头上。在张某带领下,脱下工装换上便装的韩某,摇身一变,又成了合众资管财务人员,带着假印鉴到银行前台要求把3亿元转走。银行工作人员并未发现内有玄机,将3亿元支票开出。 据界面报道,值得注意的是,此案件的关键人物张某尽管已被天津银行否认并非是其员工。但据无线济南-金融市场部最新报道,张某在法庭上却提到,“因为当时银行给我办了工资卡,还有工牌。我也误认为自己是银行员工。”究竟有多少这样的营销人员可以自如的出入银行,甚至持有工牌?细节上让人细思极恐。 尝到这次的甜头,同样的骗法又在同一个地方发生了。当张某、韩某再次坐在VIP室扮演着银行职员,当他们拿着伪造的存单蒙骗前来的存款人时,所幸的是,20亿元存款骗局被识破。 广发银行北分、合众资管、天津银行济南分行之间的诉讼未完 据悉,2014年5月,合众资管作为管理人接受广发银行北京分行投资指令,将委托资产3亿元人民币投资于江苏银行南京下关支行一年期定期存款。随后,合众资管接受江苏银行的投资指令将委托资产3亿元人民币投资于天津银行济南分行一年期定期存款。 合众人寿2016年年报 “未决诉讼”中显示,2014年11月,江苏银行委托合众资管存入天津银行济南分行的一年定期存款被非法转走。2014年12月,江苏银行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对合众资管提起仲裁,要求合众资管返还委托管理资产3亿元并支付上述3亿元委托资产的投资收益558,250元,共计300,558,250元。2016年12月,江苏银行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撤回了对合众资管的全部仲裁请求,有意通过和解方式解决双方争议。 2015年1月,广发银行北京分行作为原告,以委托合同纠纷为由,将资管公司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要求资管公司返还委托资金定期存款本息3.09亿元并赔偿利息损失(以3.09亿元为基数,自2015年5月28日起按照同期金融机构贷款基准利率计付至付清之日止)。2016年12月30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5)一中民(商)初字第176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合众资管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广发银行北京分行支付3.09亿元及逾期付款损失(以3.09亿元为基数,自2015年5月28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2017年1月,合众资管已针对该一审判决书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驳回广发银行北京分行全部诉讼请求。 2015年1月,合众资管向天津银行济南分行及其营销人员提起刑事控告。2015年4月,合众资管以储蓄存款合同纠纷为由,以天津银行济南分行为被告、广发银行北京分行及江苏银行为第三人,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6年12月23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5)鲁商初字第3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天津银行济南分行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资管公司存款本金3亿元及并支付存款利息(以3亿元为基数,自2014年4月28日至实际支付之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2017年1月,天津银行和合众资管均针对该一审判决书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其中天津银行请求撤销原判决,资管公司请求依法改判天津银行济南分行向合众资管支付3亿元存款的利息(一年期的利息为人民币990万元,之后的利息按年利率3.3%计算,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 截至2017年4月11日,上述案件正在审理中尚未了结。 天津银行董事长行长均已换 曾曝7.86亿票据大案 2016年3月30日,天津银行在港交所上市。不过,上市仅10天,就爆发票据风险事件。4月8日午间,天津银行发布公告称,上海分行票据买入返售业务发生一起风险事件,涉及风险金额为7.86亿元人民币,目前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天津银行表示,该行正积极配合侦办工作,加强与相关机构的沟通协调,最大限度保证资金安全。 而距在港上市不满一年,2016年12月21日,天津银行发布了该公司董事长及行长变更的公告。公告显示,董事长袁福华及行长文远华双双辞职,由原天津农商行董事长李宗唐接替董事长一职,原渤海银行监事长孙利国接任行长职务。 公开资料显示,2007年3月袁福华加入天津银行,2007年7月至2014年12月担任天津银行行长,2014年3月担任天津银行董事长。拥有30年银行业务运营及管理经验的袁福华,在加入天津银行之前,于2005年10月至2007年3月担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天津办事处党委书记、主任,于1999年8月至2003年4月担任中国信达资产乌鲁木齐党委书记及主任等。 文远华于2014年12月担任天津银行执行董事,并于2014年9月起担任天津银行副书记,以及自2014年12月起担任天津银行行长,主要负责天津银行整体业务及管理,分管办公室、资产负债管理部、科技部、运营管理部、投资银行部及资产管理部。此前,文远华在建设银行担任过多个职务。 《第一财经日报》曾报道称,此次变动的主要原因可能是袁福华和文远华在管理理念上不同。 一位了解袁福华的人士表示,袁福华较为强势,不过对天津银行却是“殚精竭虑,尽心尽力”。 业绩方面,天津银行2016年年报显示,2016年实现净利润45.18亿元人民币,较2015年末同比下降8.4%。 天津银行上市已有一年多,股价表现不尽人意。该行在香港IPO时发行价是7.39港元/股,因价格偏高未能获得足额认购。天津银行在上市首日惊险收平之后,上市次日(3月31日)收盘破发。2016年4月8日,票据风险事件曝出,天津银行开盘价7.32港元,盘中最低7.31港元,报收7.32港元,当日交易金额为1158.11万港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