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反对派发动“佔中”,再发展到鼓吹“香港自决”、“港独”、“跳出基本法的框框”、“违法达义”,最后发展到“旺角暴乱”,他们的政治能量已经消耗殆尽。激进立场已令大多数香港居民无法接纳,令反对派的的队伍越来越小。反对派哀嘆,他们将来的议席越来越少了,“争取民主”高潮已经过去了,接踵而来的是面对法律制裁,既失去了政治明星,更失去选票。 让反对派严重脱离群众的是戴耀廷,他利用香港大学的资源,将港大的某些部门,变成了反对“一国两制”的理论研究中心和策略制定中心。戴耀廷首先制订了“核爆”策略,就是所谓的“佔中”。初时说“和理非”(和平、理性、非暴力),实际上,当戴耀廷在政府总部外的集会上宣布提前“佔中”开始,反对派就採取了群众冲击警察纠察线的方法,非法佔领,出现了暴力言行。一些非法“佔中”者,戴上头盔製造盾牌,围堵政府总部,不准警察运送膳食进入、阻挠公务员上班,也阻挠了广大居民自由活动以及商户营业的自由,难道这不是暴力行为所造成的?从这时候起,市民就对他们说“不”,社会也就开始撕裂了。 这已经不是意识形态和政治主张的不同,而是一部分人骑在另一部分人的头上,剥夺他们的权利和自由。这种手段,怎能叫做“民主”?戴耀廷鼓吹的“佔中”,实际上得到了反对派的全力支持。反对派明明知道是犯法行为,所以后退一步,让“学联”和“学民”在名义上当领袖,实际上所有的计谋,所有的后勤供应,都是反对派和外国势力所策划的。 激进路线的特点就是反社会、反国家,践踏所有社会权利和利益。这必然导致孤家寡人,成为极少数激进主义者。“违法达义”的意思是相当清晰的,就是鼓励青少年犯罪,然后说他们的动机是崇高的,反对“一国两制”的。所以,怎样破坏社会秩序,怎样损害其他公民的人权和自由,都是“达义”;做犯法的事,歪曲为正在为社会做好事。这种歪风邪气,对香港的社会稳定和市民的正常生活,造成了极大的冲击和损害。正因为如此,越来越多人不贊同反对派的激进做法。 到了今年,反对派不断发动游行示威,但参加的人数大幅度减少。他们反对律政司司长司法覆核,反对“独派”的议员被剥夺资格,最多一次的集会人数,不过为两万两千人。平时的游行集会,只有五百到八百人。这说明什么?说明了人心思变,市民发现,原来“民主”可以不讲道理、也可以不顾后果,走到最极端的方向。香港人开始表态,我们不要这一种劣质民主。部分“泛民”开始思考,是否走错了路?所以有一些中间派从反对派的阵营冲了出来,组成自己的阵线。正因为如此,反对派发觉自己挑战法制,面对着被审判被判刑的困局,没有年轻人再肯甘心情愿去为其做火中取栗的猫爪子。梁游丧失议员资格,还要付出巨额诉讼费,面临破产,反对派则过河抽板,也不再理会他们了。他们只能宣布不会再参加补选,更承认当初“错估形势”。 游蕙祯和梁颂恆的沉沦和后悔,说明激进主义必然走入死胡同。但是,台湾势力仍然在香港推波助澜,企图利用法院的审判、黄之锋的判处刑罚,製造出“激进烈士”的模范形象,煽动青少年仿效街头暴力斗争。于是大力吹捧黄之锋“不怕坐监”的形象,准备把他捧为诺贝尔和平奖的候选人。这可以说是孤注一掷,这种宣传适得其反。广大市民和青少年都看到,黄之锋以坐监收场,不值得学习。他读到大学了,但是文化程度却没跟上,错别字连篇。可以说是:求学时期搞搞震,不学无术徒伤悲。他的父母支持他不读书,也要上街搞暴力行动,可以说是放纵儿子,最后是害了儿子。年轻人如果学了黄之锋,读书不成“三大害”,今后的下半生一定坎坷潦倒。其实,无论是戴耀廷或黄之锋,都扮演了七百万香港人的反面教材。原来的确有一些人,不断地宣传“违法达义”,让年轻人当炮灰,自己的子女则永远不会上街,躲在非常舒适的安乐窝,永远不会参加“违法达义”的活动。 戴耀廷和黄之锋表面上说是“公民抗命”,声称将来会接受法律的制裁。但市民发现,有些人说一套做一套,最害怕法律制裁的正正是他们自己。冲击“佔领”政府广场,结果导致多人受伤,都可以不认罪,还把自己打扮成“政治犯”。这些虚伪的做法,充分暴露了激进势力漠视他人的权利和安全,漠视社会的秩序,漠视他人的安全,做了坏事却千方百计抵赖,香港人已经看得清清楚楚。一老一少,可谓一对“活宝贝”,演绎了什么叫做狡诈,什么叫做藐视法律,什么叫做干预司法公正。“违法达义”,这个“义”,其实就是境外势力破坏“一国两制”、破坏香港繁荣稳定的政治目标。黄之锋得到美国的吹捧,戴耀廷得到外国势力源源不绝的支持,绝非偶然,他们鼓吹激进路线图,已让反对派走到穷途末路。 既然非法“佔中”也失败了,难道其他手段还能达到目的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