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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缘何频频造假

2018-01-09 10:21 | 人民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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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虚假证明骗取合法手续、用已建项目冒名顶替未建成项目、虚报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在日前通报的第四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中,一批主管部门造假问题再次被披露。
前三批中央环保督察中,主管部门造假问题就不是个案,曾曝出天津市静海区水务局编造会议纪要和工作台账,湖南省湘潭、湘乡两级政府为让一龙头企业通过环保备案而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等。
作为政府部门,本该依法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却公然放纵甚至帮助被监管对象造假;本该依法尽职履责,却以造假方式掩盖自己的不作为。出现此类造假行为实属不该。从造假方式来看,也是五花八门,深究原委,不外乎有以下几种情形:
为了应付上级的检查、考核而造假。认为上级的检查、考核就是走走过场,表面功夫做到了,报表数据合格了,就万事大吉,根本没有把贯彻国家环保决策部署放在心上和落实到行动上。
为了交出漂亮的成绩单而造假。作为主管部门,平时没有想方设法做好监管、做好服务,发挥职能部门应有的作用,到了检验工作好坏的时刻,便把没有完成的项目、任务偷梁换柱,虚开证明让没有合法审批手续的企业蒙混过关,没有完成的指标虚报成合格指标,以达到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的目的。
为了GDP指标而造假。环保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治理成效短期内不易显现,而GDP指标增长则可立竿见影,成绩显现可谓“短平快”。为此,一些政府部门明目张胆地造假,对本该淘汰的落后产能网开一面,不履行环保责任。
如果说履责不到位、监管不到位是不作为,这种造假就是乱作为、滥作为,前者是失职,后者则是渎职;前者是懒政怠政,后者则是庸政乱政,危害更大,影响更坏。
从中央环保督察发现的这些地方政府或主管部门频频造假的行为可以看出,当前,一些地方责任意识不强,贯彻落实国家环境保护决策部署不够有力,唯GDP论的痼疾依然存在。这种造假行为,不仅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而且还极大地削弱了政府的执行力。
因此,对主管部门造假行为必须严惩,该问责的问责,该处罚的处罚,这样才能切实督促地方政府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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