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甘肃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整改目标,进一步推进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形成各司其职、相互衔接、协调配合、联动互动的环境执法新机制,10月23日~11月1日,甘肃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环保厅抽调40名工作人员,组织开展了祁连山自然保护区天祝片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联合调查工作。
这次联合调查按照实地勘察、审核查阅书面材料、集中定性分析和提出书面处理意见4个步骤展开,分成案件调查组、信息汇总组、定性分析组和材料保障组4个工作组。
在具体实施中,由环保人员任组长的5个调查小组,努力克服天气严寒、路面积雪和道路湿滑等不利因素,实地勘察了112个天祝片区的采矿、探矿、旅游、环境保护部遥感监测通报及环境信访举报项目。检察机关通过采取集中阅卷、会议研究、问题梳理、定性分析、建议补证等方式 ,对案件线索进行了定性和认定。
甘肃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环保厅联合开展涉嫌环境违法犯罪的调查活动,在该省尚属首次,开启了“两法”衔接工作的新模式、新探索,这既是探索“两高司法解释”在实际应用中的一次有益尝试,也是推进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和祁连山专项督察交办环境问题整改的具体措施,更是以实际行动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的具体体现。
联合调查通过分阶段、分类型、分重点开展,将环保和法律专业优势互补,初步实现了将“两法”衔接转变为“两法”联合调查,将公益诉讼拓展到刑事诉讼领域,将立案监督前移到公安调查之前的工作目标。
据悉,下一步,甘肃省检察院还要积极联合公安、环保等部门召开会议,认真安排部署开展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专项行动,全面摸清环境资源类违法犯罪线索,对相关当事人进行立案查处,追究其刑事责任,真正实现“谁破坏、谁治理、谁修复、谁担责”的工作原则。
同时,甘肃省检察、公安、环保部门还要进一步加强合作,建立多级联合调查办案的工作机制,打好检察、公安和环保部门联合检查的“组合拳”,对涉嫌环境犯罪案件实现“环保部门快查快处、检察部门提前介入深度融合快捕快诉、公安机关快侦快办,法院快判快结”的目的,彰显司法保障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能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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