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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燃区发现燃煤的 一律依法严厉查处

2017-10-31 13:23 | 人民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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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从北京市环保局获悉,结合季节转换污染特征变化特点,日前,京津冀三地环保部门加强大气污染监管和环境执法联动,落实环保部日前出台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据介绍,三地环保部门将聚焦“散乱污”企业、煤烟型污染、重点工业企业、面源污染,开展不间断执法检查,强化与公安部门的执法联动,依法严厉查处各类大气环境违法行为。
  针对“散乱污”企业,三地环保执法部门依法严厉查处无环保审批手续、无污染治理设施或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粉尘无组织排放、污染物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综合采取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移送拘留等措施,加大执法力度,推动综合整治。
  加强煤烟型污染执法方面,将加强对本辖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检查,发现使用燃煤的,一律依法严厉查处;对禁燃区外允许保留的燃煤锅炉使用单位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列入淘汰范围和“清零”任务的燃煤锅炉开展全面检查,严厉打击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
  在强化面源污染监管方面,将督促地方政府落实秸秆禁烧主体责任,对卫星遥感等发现的火点,及时组织扑灭并依法查处,并严厉查处施工扬尘等面源污染。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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