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北京市政协召开地下空间规划建设情况协商恳谈会。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相关负责人介绍说,目前全市地下空间建设总量已约1亿平方米,但是存在分层确权缺乏依据、部门多头管理、缺乏明确的规划标准、地下空间缺乏相互连通等问题。对此,市政协委员们建议,加快开展《北京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条例》的立法工作,把地下空间打造成城市“主板”,将城市向地下延伸。市政协相关负责人表示,委员们的意见建议经归纳汇总上报给市委,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本市地下空间功能相对单一
地下空间是重要的城市空间资源,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已成为解决城市用地紧张、缓解交通拥堵、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韧性和安全的重要手段。目前全市地下空间建设总量已有约1亿平方米。
市政协城建环保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说,2017年市政协城市管理民主监督组曾重点围绕城市地下空间使用管理开展专项监督,今年5月份以来还组织了一系列的调研活动,发现本市地下空间功能相对单一、利用率低、布局分散,大多为停车场、人防工程、管线及地铁等。综合性、复合型的地下空间数量较少,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开发建设存在入廊费用高、主体不明确等问题。
地下空间须明确所有权使用权
针对上述现状,市政协委员们积极建言献策。市政协委员、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郑实认为,城市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利用具有功能集成带来的大尺度、多维度的复合空间集成的特点,它不只提供集成的市政管廊、交通、人防等基础设施,还承载着集约共享的城市公共服务基本功能,应成为城市区域性“主板”,“主板”之上小尺度街区中的各建筑成为“即插即用”的“插件”。
郑实认为,城市地下空间难以分期建设和分开建设,必须统一规划,一次性建设,否则难以弥补。要构建城市地下空间管理的法规,要明确地下空间及建筑物的权属,包括所有权、使用权。
明确地下空间运营维护主体责任
市政协委员、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站长魏吉祥表示,从目前在建的丽泽商务区、CBD核心区、通州城市副中心综合管廊等地下空间项目以及建成的中关村、未来科技城等地下空间项目来看,其开发建设主要由政府专门成立的国营公司来负责,但在后期运营维护方面普遍存在运维主体不明、职责分工不清、经费来源缺乏等问题。
为确保地下空间的安全、有序运行,必须强化地下空间的运营维护工作,要明确地下空间运营维护主体责任,尽快研究地方立法,明确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式和程序,确保地下空间用地出让的公平前提下更具可实施性。
核心区地下空间开发需写入供地条件
市政协委员、北京市规划委员会东城分局副局长孙庆贺介绍了机场线西延北新桥站西北口一体化建设的经验,机场线西延是由北新桥至东直门的区间联络线,虽然线路只有短短一站,但在方案论证中,市规土委提出利用西北口进行一体化建设,地上保持传统风貌,建设地铁出入口和公共活动空间,地下服务周边居民,建设便民服务设施,目前方案已基本稳定。
孙庆贺建议结合地铁建设实现周边功能的提升和地下空间的综合利用。核心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可考虑带方案供地的方式,提前对方案深入研究,明确地上地下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并写入供地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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