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群众反映的“早购房反而更晚才有资格出售”情况,福建省泉州市正式发布新的限售政策,缩短2017年4月17日至2023年4月13日期间购买的部分商品住房限售时间,原须限售5年的调整为限售2年。 此前,不少群众通过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反映,交房和产权证办理存在不确定因素,会出现早买房却更晚获得上市交易的资格,建议泉州适当缩短限售时间,或者以网签时间作为计算起点。 10月24日,人民网发布《人民建议|部分群众希望福建泉州调整限售政策 住建部门:将精准施策》报道,引起泉州市当地高度重视。 近日,泉州市通过放宽限售、放开限购,重新界定刚需、非刚需购房条件,降低摇号门槛,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等一揽子措施,进一步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强化精准施策,以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变化新形势,回应群众呼声。 据了解,放宽限售包括缩小限售范围、缩短限售时间、支持改善性购房等。 在缩小限售范围方面:自2023年4月14日起,除在鲤城区、丰泽区、泉州开发区购买的公证摇号项目一手住房和二手住房外,在泉州市全域新购买的一手、二手住房不限售。 在缩短限售时间方面:2017年4月17日至2023年4月13日期间,在全市购买的一手、二手商品住房,均为限售2年,以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计算限售年限。2023年4月14日至2023年11月8日期间,在鲤城区、丰泽区、泉州开发区购买的公证摇号项目的一手住房,限售2年,以网签之日起计算限售年限;自2023年11月9日起,在鲤城区、丰泽区、泉州开发区新购买的公证摇号项目一手住房,限售1年,以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计算限售年限。自2023年4月14日起,在鲤城区、丰泽区、泉州开发区新购买的二手住房,限售1年。 比如,黄女士为晋江市户籍,2018年6月在丰泽区购买一手商品住房,于2021年11月办理不动产权证,按之前的限售政策须到2026年11月方可转让;按照新政,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即可转让,也就是说,黄女士在2023年11月即可转让商品住房。 针对换购改善性住房需求,泉州市明确规定:如果再次新购买一手商品住房,允许取得不动产权证但未满限售年限的第1套商品住房转让。 在放开限购方面,除鲤城区、丰泽区、泉州开发区部分紧缺房源外,在泉州市全域新购一手、二手住房不限购。 泉州市还通过优化住房贷款政策、探索商品房现房销售模式、推广商品房全装修交付、推动高品质住宅开发建设等途径,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