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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紧盯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2017-10-31 11:12 | 人民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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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百姓的血汗钱,他也敢动!”
  “一个社区党支部副书记,竟然能挪用那么多钱!”
  日前,西藏自治区纪委通报的一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在群众中反响强烈。
  经查,2016年,拉萨市城关区甲玛林社区党支部原副书记旦增列谢,利用兼任社区会计的便利,将代领的27名居民小组长工资9.45万元占为己有,全部用于个人开销。旦增列谢被罢免城关区第十二届人大代表资格,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解除公益性岗位合同,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017年,自治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把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头号工程”。截至今年8月,全区共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87起、处理117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02人,移送司法机关14人,让群众真切感受到反腐败带来的变化。
  一级抓一级,把责任和压力传导到“神经末梢”
  “村里面建砖厂经过你们同意没有?花了多少钱,收入多少,你们知道吗?对村委会的工作还有哪些意见?”今年8月,拉萨市曲水县茶巴拉乡党委书记、乡查处侵害群众利益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赵建军一行,在色麦村检查村务管理、农村“三资”管理等工作时,与前来村委会办事的村民随机交谈,了解情况。
  色麦村二组低保老人达嘎反映,今年的低保钱没有领到,得知这一情况,赵建军当即召集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核实情况,得知从今年开始低保资金通过银行卡发放后,工作人员查询了老人卡上的资金,确认钱已足额到账,并向达嘎老人详细解释了情况,老人满心欢喜地离开了。
  针对达嘎老人遇到的情况,赵建军责令村“两委”进行整改,要求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第一时间对惠民政策进行宣讲,确保老百姓能够及时了解惠民资金落实情况。
  这是曲水县在推进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中,实行党政一把手检查全覆盖工作机制的一个体现,也是拉萨市各级党组织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的缩影。
  “开展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专项治理,目的就是通过严查‘微腐败’,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切实维护基层群众的合法权益。”自治区纪委副书记王瑞田表示,专项治理“微腐败”,必须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把压力传导到县(乡),将责任压实在基层、问题解决在基层。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对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力的纪检监察机关及其负责人,自治区纪委坚决问责。
  精准发现问题,实施靶向治理
  “为了增加合作社经费,我动了歪脑筋,打起了扶贫培训资金的主意,本以为神不知鬼不觉,最后还是被发现了,丢人啊!”因虚开票据套取国家扶贫培训资金,拉萨市墨竹工卡县尼玛江热乡帮达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主任次旺仁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该案件的查处源自一封群众举报信。2016年10月,拉萨市墨竹工卡县纪委收到群众来信反映后,经过综合分析,认为来信线索具体、可查性强,经报请主要领导签批,将此件作为“微腐败”问题线索。按照问题线索处置相关要求,墨竹工卡县纪委成立调查组开展调查,主要领导亲自抓落实,最终由拉萨市纪委常委会研究通过签批结案。
  “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实施精准打击,首先要做到精准发现。”为此,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多种方式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广泛收集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
  除此之外,全区各地各部门紧盯“三务”公开、“三资”管理、“两项”资金等重点领域,以及基层干部“微权力”,整合力量、合力拍“蝇”,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
  加强通报曝光,强化警示震慑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基层‘微腐败’损害的是群众的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的获得感,挥霍的是老百姓对党的信任。”自治区纪委常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党万军认为,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决不能就事论事,不能搞内部循环,要加大公开曝光力度。
  言出必行,行必有果。
  山南市洛扎县原副县长宗吉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日喀则市拉孜县农牧局局长次仁平措存在违规设立“小金库”等问题,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按副主任科员安排工作……
  曝光点名道姓、不留情面成为常态。自治区纪委利用西藏纪检监察网“曝光台”“雪域清风”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今年以来,通报典型案例14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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