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弘扬孝道文化,对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构建和谐社会有着重大现实意义。据了解,农村一些贫困老人的子女有赡养能力但拒不履行赡养义务;子女之间相互推诿;有的在外地工作的子女甚至音信全无。老人因为年龄、疾病等造成生活困难,在老人有子女的情况下,像低保等很多公共服务又难以惠及。
子女不赡养的贫困老人生活如何得到保障,是当前扶贫工作中一个值得引起重视的问题。建议:
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孝道文化影响力。利用村务公开栏、新农村文明标语、墙面图画等倡行孝道,树立榜样、典型示范,发扬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营造孝老爱亲的社会风气。
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实施法治扶贫,对于有能力赡养老人而拒不履行义务的子女,由村委会出面协调,要求子女签订赡养协议,履行赡养义务;拒不履行的,按照司法程序追究其法律责任,并与其社会信用评价体系挂钩,法院、工商、民政、公安、宣传等单位协同联动,落实监督检查机制。
建立健全村民互助养老体系,合力破解“空巢贫困老人” 赡养问题。拓宽农村敬老院供养范围,建立健全村民互助养老体系。依托村民自治和集体经济,在农村社区建设群众参与、政府支持的养老服务机构。对于子女因工作繁忙对老人照顾不周的情况,可由子女出资,委托村敬老院或村民互助组进行日间照料或集中供养。支持和引导农村老年协会开展互助服务,鼓励引导广大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为农村“空巢老人”等重点服务对象开展服务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