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香港特区署理行政长官张建宗今日表示,施政报告建议将男士待产假由3天增至5天,特区政府有信心于2018年落实此项举措。
张建宗指出,劳资双方就增加两天待产假已达成共识,相信不久就会向特区立法会提交法案。
此外,张建宗还表示,应全面检讨香港特区法定产假,特区政府愿意就增加产假作出财政承担,并乐意在其中扮演积极角色。
根据香港特区劳工法例规定,男性雇员为初生婴儿的父亲或有婴儿即将出生,且按连续性合约受雇,及已按法例规定通知雇主者,可就其配偶或伴侣每次分娩享有3天待产假;女性雇员只要在产假开始前按连续性合约为雇主服务,并给予雇主怀孕及准备放取产假的通知,便可享有连续10周的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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