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会议主席团于2017年12月13日举行第二次会议,听取了主席团常务主席林郑月娥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提名情况的报告。
在2017年11月24日至12月4日代表候选人提名期间,有68人领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参选人登记表》。在提名截止日期以前,有59人送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参选人登记表》。
主席团经过审查,有58名年满十八周岁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中的中国公民送交了参选人登记表和十名以上选举会议成员分别为其填写的候选人提名信,有49人符合代表候选人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的规定,主席团确认上述49人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现将候选人名单及其简介予以公布。
2017年12月19日上午,选举会议将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选举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会议主席团
2017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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