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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湛江法庭登上渔船 年均判案250余件

2019-12-24 09:36 | 人民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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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和助理、书记员坐渔船去开庭
一条小小的渔船,载着三个正装的中年男人和一个国徽在海面上航行,这样的画面对于内陆城市生活的人们显得十分陌生,然而对于广东湛江硇洲岛上的居民来说,这是生活中常见的画面。
法官陈道准、法官助理吴声远、书记员窦文伟,这三个男人和一个国徽,就构成了硇洲岛人民法庭的主要样态。为方便渔民,三个男人经常扛着国徽穿梭于海上的渔船间。渔船挂上国徽,用泡沫箱搭起审判台,摆上台牌,装好电脑设备,一个简单的渔船法庭就搭建完毕了,可谓是“国徽挂在哪儿,法庭便开在哪儿”。
硇洲岛上有个三人法庭
硇洲岛陆上距离湛江市区约60公里,海上距离约28海里,是广东唯一不通陆路的海岛。“岛虽然不大,面积约56平方公里,环岛一圈才36公里,但是岛上有8个村委会、46个自然村,五六万的居民。有人的地方就会有各类纠纷,就需要法庭来断案和调解,这也是我们这个三人法庭存在的意义。”12月23日,法官陈道准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
陈道准介绍,硇洲岛可以说是一个被渔船包围的岛,很多渔民都是长期居住在渔船上,白天出海打鱼,晚上才会回来。“他们的生活节奏就是那样的,碰到问题和纠纷根本没有时间上岸去法院。为了方便他们,我们都是他们什么时候回来我们什么时候过去开庭,有时候是晚上还得打着手电筒去船上审案子。”
每个案子都尽最大努力
“小事不出门,大事不出岛”是陈道准和硇洲法庭的工作理念。“小岛上的生活比较简单,大案要案少,但是每个案子我们都尽最大的努力去处理。”今年51岁的陈道准1988年大学毕业后就来到硇洲人民法庭工作,30多年的海岛基层工作带给了他古铜色的皮肤和脸上比同龄人略深的沟壑。
30多年来,陈道准工作日都住在岛上法庭提供的宿舍里,只有没有案子的周末才能回到湛江市区与家人相聚,案子繁忙的时候一个月也见不着家人几面。“从我家开车要1个半小时跨过东海岛大桥到东南码头,再坐半小时轮渡才能到硇洲法庭。虽然离家远了,但是离岛上的居民近,在岛上设法庭,我们就算去最远的渔船上开庭,也就是半个小时的水路。”陈道准说。
由于海岛个别乡村道路崎岖无法通车,除了行船,很多时候为岛上的居民送判决书还要靠步行、自行车或摩托车。“往往送完判决书,还得坐下给居民们讲讲为什么这么判,里面有什么法律依据都要讲给他们听。不少居民年纪比较大了,还得用方言讲,还好我是本地人。”陈道准回忆,曾经有一位90多岁的阿婆拿着一份光绪年间的地契到法庭咨询相关的情况。“岛上的村民比较淳朴,很多时候我们会用通俗的讲道理的方法让他们明白法律,让双方当事人都能心服,做到案结事了。”
连续五年创“八无”纪录
据了解,2010年12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了《关于大力推广巡回审判方便人民群众诉讼的意见》,要求西部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以及其他群众诉讼不便地区的基层人民法院,特别是人民法庭,应当逐步确立以巡回审判为主的工作机制。2010年7月,硇洲法庭划归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管辖,并挂牌设立硇洲岛旅游巡回法庭。
近8年来,硇洲岛的三人法庭已经在岛上跑了33万公里,相当于绕岛近1万圈。法庭虽然小,但是工作效率却很高。近5年,硇洲法庭共办理各类案件1174件,每年平均案件约为250件,足迹遍布全岛的8个村委会、46个自然村,结案率100%,案件调撤率每年均保持在56%以上。同时,该法庭还创下了连续五年无错案、无重审、无再审、无申诉、无上访、无超审限、无抗诉、无民转刑的“八无”纪录。
文/本报记者李卓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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