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是大案难案要案,越是考验司法机关的办案智慧和专业能力水平。如果在这些案件的办理上有错误和偏差,带来的负面影响是极大的,甚至足以抵消我们办理成百上千个其它案件所积累起来的良好形象。”6日,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华在做客“新时代四大检察”网络访谈时表示。
2018年,江苏省检察机关办理了“英烈名誉保护公益诉讼案”“昆山反杀案”等一批重大有影响案件,取得了良好办案效果,体现了“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的监督智慧。“从某种程度上说,普通人民群众对于公平正义的感知和获得,进而对司法机关的印象和信任,很多时候正是从司法机关办理的一系列重大敏感和广受关注的案件中获得的。”刘华表示。
记者注意到,在2018年,江苏有3起案件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2起案件被评为全国十大法律监督典型案例,数量居全国第一。“回过头来看这些案件的办理,有三个方面的经验值得总结,一是要有快速反应和有效指导机制,二是在办案中要树立全局思维,三是善于借势赢得共识共赢。”刘华说。
在办理全国检察机关首例保护英烈名誉公益诉讼案件中,淮安市检察院第一时间介入案件调查,了解案情并上报情况,江苏省检察院及时研究给予有力指导支持。“如果当时没有一个快速反应机制,不仅有关取证固证会错过时机,整个案件也可能错过诉讼时机。”刘华介绍说。
“我们要求检察官办案不是简单遵从法条,而要考虑方方面面因素,做到眼睛向外,用力向内,心中想着大局大势,眼睛盯着国计民生,耳朵听着民情民意,手上才能办好案件。”刘华说,近年来,江苏省检察机关聘请各方面知名专家举办江苏检察网络大讲堂,极大地提升广大检察人员的大局意识、系统思维和综合把握能力。
在刘华看来,重大敏感案件涉及方方面面的影响,需要寻求各方面的理解支持配合才能把案件办好。
“在办理‘昆山反杀案’时,在最高检和地方党委政法委的指导支持下,我们与公安机关共同研究案件定性,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建议,及时发声支持公安机关作出撤案决定。”刘华说,省检察院也及时发布四点分析意见,精准阐释认定该案正当防卫的事实证据、法律依据和价值考量,向社会公众进行释法说理和普法宣传,最终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实现了司法与民意的良性互动和“三个办案效果”的有机统一。(见习记者崔晓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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