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北京10月25日讯记者张晨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法院了解到,截至9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已实现与公安部、交通运输部、民政部、人民银行、自然资源部等16家单位和3903家银行联网,基本实现对被执行人主要财产形式和相关信息的有效覆盖,极大提升执行效率,实现执行查控方式的根本变革。
在查人找物问题上,网络执行查控系统范围不断扩大,目前可以查询被执行人全国范围内的不动产、存款、金融理财产品、船舶、车辆、证券、网络资金等16类25项信息,相关配套措施建设也在不断推进。截至2018年9月30日,全国法院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共计查询案件5746.21万件,冻结资金2991.53亿元,查询不动产546.32万套,车辆4931.45万辆,证券1085.36亿股,船舶119万艘,互联网银行存款129亿元。
在财产变现问题上,全国超过90%的法院实行网络拍卖。从2017年3月网拍系统上线至2018年9月,全国法院网络拍卖74万余次,成交22万余件,成交额5014亿元,标的物成交率73.13%,溢价率66.24%,为当事人节约佣金152亿元。网络司法拍卖使成交率、溢价率成倍增长,流拍率、拍卖成本明显下降,有效祛除权力寻租空间,斩断不法利益链条,实现拍卖环节违纪违法零投诉。
前不久,最高法出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若干问题的规定》,在保留委托评估这一传统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方式的基础上,新增当事人议价、定向询价、网络询价3种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的方式,规定了4种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方式的顺序和适用条件等等,提高财产处置效率,规范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减少争议,挤压权力寻租空间,补上执行信息化系统的一大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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