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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决算审查机制不断创新

2018-03-13 10:08 | 人民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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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新闻中心12日举行记者会,就“人大监督工作”相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刘修文在记者会上表示,五年来,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机制不断创新,审查监督的“牙齿”越来越硬,审查监督实效明显提升。

刘修文说,总的来看,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及其预算工作委员会认真组织完成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关于加强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监督职能的改革任务。

刘修文具体介绍了七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夯实了预算审查监督的法律基础。201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了预算法,原法是79条,修改后101条,其中修改了54条,新增了28条;同时还制定了环境保护税等三部税法。二是屡审屡犯的问题正在改变。2015年建立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向全国人大报告的新机制,并连续三年听取国务院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三是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2016年建立了预算审查前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机制,广泛听取意见。四是初步实现了对预算执行全过程、实时在线的监督。201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大力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工作,截至2017年底,全国31个省级人大当年实现预算联网查询,全国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一期)也开始上线试运行。五是实现全口径的报告、全方位的监督、全面依法公开,确保国有资产服务发展,造福人民。六是3月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了“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使支出预算和政策更好体现和落实党中央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七是加强了对重大财税问题的专题调研,加强了对财政转移支付、财政水利资金、教育资金和科技资金等的专项监督。

刘修文表示,下一步,将在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下,紧紧围绕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本次代表大会会议精神,更好地发挥人大监督作用,把财政资金用好,用在刀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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