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互联网上搭建非法交易平台,打着“炒白银、炒石油、炒贵金属”等现货交易的幌子,通过QQ、微信聊天等工具进行“喊单”(投资顾问即时的下单策略指导),吸引客户投资,进行非法电子期货交易,实际上现货交割的大型仓储是虚构的,交易平台也没有网络交易批复许可。这起江苏省首例利用网络平台(P2P)进行的非法电子期货交易案,被害人4000余人,涉案金额1.77亿元。 经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近日以非法经营罪判处被告人尹强、伏小平等人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50万元;以非法经营罪和盗窃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王颖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5万元。 客户联手“导师”投资,转亏为盈突然被盗 周某是江苏常州人,是朋友圈里小有名气的理财高手,多年累积下来,手头资金也比较宽裕。2015年,有人开始向他推荐“玖鑫铜”项目。“我们公司是做原油、白银、铜的现货交易,有专业的投资老师指导,1:50的杠杆比率,T+0操作模式,是风险可控的理财品种,周老板有兴趣吗?” 经过深入咨询,周某了解到,这个项目是在一个叫“玖鑫大宗”的交易平台上操作的,平台由四川玖鑫大宗贸易有限公司运营。平台上的项目根据原油、白银和铜的实时价格买涨或买跌,扣去交易的手续费,剩下就是自己的盈亏,可以即时“止盈止亏”,操作起来还算方便。 在听过一些成功案例后,周某心动了,在该交易平台注册账户,陆续充值20万元。没想到,一两周时间里,周某不但没赚到钱,反而持续亏损上万元。心急的周某在介绍人的搭线下,认识了“资深导师郑老师”,几次操作下来,渐渐扭亏为盈。 但久经考验的周某深知,所谓“资深导师”不过是知道“内幕消息”,因此赚钱后都会给“郑老师”一个大红包,表达感谢。“郑老师”发现周某给的红包远超公司给的提成,遂与周某结成统一战线:周某将账号和密码给“郑老师”,“郑老师”则买通公司的数据分析师,掌握交易走向,用真内幕指导周某投资。短短半个多月,周某不但挽回亏损的1万余元,还持续盈利4万余元。 2015年6月的一天,周某像往常一样登录平台打算交易,但账户余额中醒目的724.86元令他震惊得险些从座椅上跌落,重新登录了多次,余额数目依然如此,周某才不得不面对现实:账户可能被盗了。 事发后,周某立即与“郑老师”及公司交涉,但公司表示对此事全不知情,因为周某自己把账号密码透露给“郑老师”,所以公司也不可能作出任何赔偿。随即,周某向常州市武进区公安机关报案。 “鬼”咬“鬼”捅娄子侦查中发现不寻常 警方受案后,很快发现了嫌疑人。原来,“郑老师”自以为与周某的“联手投资”天衣无缝,其实早就有“黄雀”盯上了他们。 周某短时间不仅挽回了亏损还持续盈利4万多元,盈利之快引起了“玖鑫大宗”平台一个会员单位负责人王颖的注意。他找来周某的指导老师“郑老师”询问,“郑老师”一口咬定是客户自己操作赚的钱。 王颖根本不信,他深知平台运营的“规则”。玖鑫大宗贸易有限公司旗下有诚信玖玖、牧蛟文化等多个销售原油、白银、铜等现货的会员单位。玖鑫公司负责交易平台的运营和维护,而会员单位则负责招揽客户投资,平台的盈利由公司与会员单位按20%与80%的比例分成。“玖鑫大宗”平台虽然依照原油、白银、铜等大宗商品的涨跌行情进行实时交易,但平台上的行情数据与正规市场相比有5秒至10秒的延迟。投资顾问对客户的解释是,不同平台之间的数据都会有差异。但像王颖这样的内部人员都知道,正因为有延迟,所以无论是投资顾问还是资深导师透露给客户的“内幕”,其实是已经发生的行情,将这一行情反向告知客户,就可影响客户的判断。 因此,王颖断定,周某仅凭自己的判断,不可能摸得清行情涨跌的规律,肯定有“内鬼”。利用监控软件,王颖回看了“郑老师”的电脑操作及聊天记录,发现内鬼原来就是“郑老师”。面对证据,“郑老师”不得不承认,王颖偷偷将这场对质进行录音录像。 但王颖并没有对“郑老师”进行责罚,他利用获取的周某账号和密码,登录其账户,以频繁交易扣取手续费的方式,3小时内连续刷单500多笔,将周某账户扣费仅剩724.86元,而王颖则获得刷单返佣近10万元。“一旦警方调查,就让‘郑老师’背黑锅。”王颖盘算好后,将偷录的视频交给了警方。 但王颖的如意算盘还是落空了。警方经过侦查,顺着交易痕迹顺藤摸瓜找到了王颖。 盗窃案很快有了眉目,但公安机关从侦查中却发现了平台不同寻常的地方:王颖可以通过疯狂刷单获利近10万元,那么作为交易平台的提供者,四川玖鑫大宗贸易有限公司是否涉嫌其中?整个“玖鑫铜”项目,从操作平台到获利模式,是否涉嫌网络诈骗?因平台涉及人员众多,案件重大,常州市武进区检察院提前介入此案,引导公安机关侦查。 盗窃牵出非法经营案“现货”交易露原形 经查,2014年5月,四川玖鑫大宗贸易有限公司成立。公司负责人尹强与伏小平辩称,“玖鑫大宗”平台数据不存在人为修改操作,平台盈利也是简单地向客户“喊单”并从客户交易中抽取手续费,至于会员单位以不实信息诱骗客户频繁交易以及王颖的犯罪行为,公司并不知情。 承办检察官发现,“玖鑫大宗”交易平台确实不存在后台操作数据的违法行为,而会员单位招揽顾客诱导投资的行为,也只是提供投资建议,其行为无法定性为网络诈骗。但在“玖鑫铜”项目投资的用户共4000余人,几乎都是亏损状态,这样的平台真的合法吗? “喊单”“网络交易P2P”“杠杆”……重新审核整个证据链,这几个名词引起了检察官的注意。“这些词组合起来,非常符合金融犯罪的特点!”侦查方向的转变,令承办人员都豁然开朗,既然平台声称开展的是大宗商品现货交易,那就从“现货”查起。 据尹强等人称,公司在2014年就获得四川省工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并取得四川省经信委关于电子平台交易大宗贸易筹建的批复,经营范围有白银、现货铜等,在当地飞机场拥有一个做现货交割的大型仓储,客户可以在交易平台上买卖现货。然而,经过调查,所谓的仓储是虚构的,网络平台批复许可更是子虚乌有,“玖鑫铜”现货交易的真实面貌彻底被还原。 经查,2014年,尹强、伏小平等人通过购买交易软件、交易数据、租赁服务器等,在互联网上搭建了非法交易平台“玖鑫大宗”,并建立四川诚信玖玖投资有限公司,招募以王颖为首的成都牧蛟文化等会员单位、居间商销售“玖鑫铜”“玖鑫原油”等大宗商品,统一培训一批“投资顾问”“投资导师”,通过电话、QQ、微信等聊天工具招揽社会公众客户,打着现货交易的幌子,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模式,实际上并没有实质的现货交易。投资者以1?50的杠杆比率,按照玖鑫公司提供的国际实时走势、汇率,以对冲平仓的方式完成“玖鑫铜”“玖鑫白银”“玖鑫原油”交易,而平台从中收取单笔交易金额万分之六的手续费、延期费等。与此同时,尹强等人还以会员单位身份与其发展的客户在平台上进行对赌交易,客户亏损的钱成为会员单位的盈利主来源。短短一年时间,共发展客户4000余人,涉案金额达1.77亿元。 经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认定,其行为符合“非法组织期货交易活动”的特征,即“玖鑫大宗”平台为不受监管的对赌平台,涉嫌非法经营罪。至此,这一起江苏省首例特大非法电子期货案告破。 |